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治理情况的组成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们您都知道,每一个公司肯定都会有自己的法人,法人基本上可以认定为是公司的老板,所以说法人对于公司来书是至关重要的存在。法人的义务和责任都是很大的,公司上面的很多的事情都是需要通过法人,法人治理的组成部门分一般都是股东大会董事鬼监事会和经历。那么具体的法人治理的组成是什么。
  
  
  组成
  
  
  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四个部分组成: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组成,所体现的是所有者对公司的最终所有权,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 构。
  
  
  2.董事会,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作出决策,维护出资人的权益,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财务和董事、经营者的行为发挥监督作用。
  
  
  4.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是经营者、执行者。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四个组成部分,都是依法设置的,它们的产生和组成,行使的职权,行事的规则等,在公司法中作了具体规定,所以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以法制为基础,按照公司本质属性的要求形成的。
  
  
  建立
  
  
  法定原则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关系到公司投资者、决策者、经营者、监督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凡是法律有规定的,应当遵守法律规定。
  
  
  职责明确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各组成部分应当有明确的分工,在这个基础上各行其职,各负其责,避免职责不清、分工不明而导致的混乱,影响各部分正常职责的行使,以致整个功能的发挥。
  
  
  协调运转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各组成部分是密切地结合在一起运行的,只有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才能有效率地运转,有成效地治理公司。
  
  
  有效制衡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各部分之间不仅要协调配合,而且还要有效地实现制衡,包括不同层级机构之间的制衡,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制衡。
  
  
  作用
  
  
  公司治理结构要解决涉及公司成败的两个基本问题。
  
  
  一是如何保证投资者(股东)的投资回报,即协调股东与企业的利益关系。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由于股权分散,股东有可能失去控制权,企业被内部人(即管理者)所控制。这时控制了企业的内部人有可能做出违背股东利益的决策,侵犯了股东的利益。这种情况引起投资者不愿投资或股东“表决”的后果,会有损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公司治理结构正是要从制度上保证所有者(股东)的控制与利益。
  
  
  二是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协调。这包括对经理层与其他员工的激励,以及对高层管理者的制约。这个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处理企业各集团的利益关系,又可以避免因高管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模式
  
  
  西方的公司治理结构通常有英美模式、日本欧洲大陆模式等。英美重视个人主义的不同思想,在企业中的组织是以平等的个人契约为基础。股份有限公司制度制定了这样一套合乎逻辑的形态,即依据契约向作为剩余利益的要求权者并承担经营风险的股东付与一定的企业支配权,使企业在股东的治理下运营,这种模式可称为“股东治理”模式。它的特点是公司的目标仅为股东利益服务,其财务目标是“单一”的,即股东利益最大化。
  
  
  在“股东治理”结构模式下,股东作为物质资本的投入者,享受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它可以通过建立对经营者行为进行激励和约束的机制,使其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努力工作。但是,由于经营者有着不同于所有者的利益主体,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情况下,经营者有控制企业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若信息非对称,经营者会通过增加消费性支出来损害所有者利益,至于债权人、企业职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会因不直接参与或控制企业经营和管理,其权益也必然受到一定的侵害,这就为经营者谋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创造了条件。
  
  
  日本和欧洲大陆尊重人和,在企业的经营中,提倡集体主义,注重劳资的协调,与英美形成鲜明对比。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目标并非唯一的追求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企业的本质是系列契约关系的总和,是由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组成的契约网,契约本身所内含的各利益主体的平等化和独立化,要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体之间应该是平等、独立的关系,契约网触及的各方称为利益相关者,企业的效率就是建立在这些利益相关者基础之上。为了实现企业整体效率,企业不仅要重视股东利益,而且要考虑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一个采取不同方式的对经营者的监控体系。具体讲就是,在董事会、监事会当中,要有股东以外的利益相关者代表,其目的旨在发挥利益相关者的作用。这种模式可称为共同治理模式。
  
  
  法人治理的组成往往是按照公司法当中规定的四个结构来进行组成,对于这个问题法人是需要重视起来的。因为法人在结构上面一定要有自己的规定,因为这样才可以更好的治理公司,更好的应对公司将来发展遇到的各种问题,是一个公司良好的基础。
  
  
  
  


·企业改制归哪个部门管?
      企业改制归哪个部门管? 在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为了跟上时代的步伐不被时代淘汰掉,不少中小企业都采取改制的方法来适应这个时代。那么人们就会产生企业改制归哪个部门管等相关问题。关于企业改制,在法律中也有明确的规定,接下来将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司改制方面的相关问题。 一、企业改制...


·公司购买社保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购买社保需要什么资料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需要准备的资料:1,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3,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4,托收社保费的开户银行印鉴卡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证明;5,首次参保员工的身份证复印...


·如果公司扣加班费可以吗
      如果公司扣加班费可以吗不可以的。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


·入职一年公司劝退的赔偿是多少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迅速发展,公民越来越关注自身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工作中,人们都会参与到工作中去,用劳动来换取报酬,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员工已经入职一段时间,而这时公司想要劝退员工是需要赔偿的,那么入职一年公司劝退赔偿多少呢?我们来关注下。 一、入职一年辞退赔偿多少...


·跟公司签了妊娠期自动离职协议,可以反悔吗?
      跟公司签了妊娠期自动离职协议,可以反悔吗? 因为妊娠期的女职工不能正常付出劳动,因此有些公司为了减轻财务负担,在录用的时候先跟女职工签妊娠期自动离职协议。而有些女职工为了尽快争取一份工作,也会同意公司的这份协议,但是真正到妊娠期的时候因为会享受不到该有的津贴补助,这个时候女职工...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跟实缴可以不一致吗
      可以。《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注册资本是指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营业执照上有注册资本额的企业来说的,你...


·有限公司改制为合伙企业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有限公司改制为合伙企业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您都知道,在我国公司的形式是分为很多种类的,不同的公司形式他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以及一些具体的情况是有所不同的。可能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最常见的就是有限公司。很多公司会进行改只将其改制为合伙公司,那么。有限公司改制为合伙企业的具体操作流...


·公司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有哪些
      公司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公司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了企业法人行使权利的方式和流程,企业法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已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行,企业法人依法行使权利是为了企业的发展和经济利益,企业法人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企业法人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才能保...


·公司名称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名称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在日常经营的过程中,很多人觉得以公司名义经营既显得企业比较正规,经营风险相对也比较小,但是提起公司注册,就觉得定是件非常麻烦的事情不知道该从何处着手,其实公司注册并没有那么复杂,但是首先要做的自然是核名,那么公司名称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来看一下。...


·公司合并的程序该怎么操作
      公司合并的程序该怎么操作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按照法定的合并程序,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那具体来讲,这个公司合并的程序该怎么操作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公司合并的程序该怎么操作 1、签订《公司...


·股东变更公司法不需要验资规定有哪些
       在市场经济中,一旦自己的资金出现问题,就会引起企业相关责任人的连锁反映,那么,股东变更公司法不需要验资的规定有哪些呢?不需要验资的规定可以缩短相关的审理程序从而有助于公司的股东的变更,使得企业可以在较快的时间里获得新的资金。 变更股东不需要做验资报告,有股权转让书。新旧股东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