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许可有哪几种方式?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专利许可有哪几种方式?
  
  在被授予了专利权之后,那么其他人要是再使用自己的专利,否则就会构成专利侵权,自然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而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就需要先经过同意,也就是专利许可。那我国法律中规定的专利许可有哪几种方式呢?对此,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许可有哪几种方式
  
  1、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规定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独占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这种许可的特点是许可人本人也不能使用这项专利,同时也不能向任何第三方授予同样内容的许可。
  
  2、排他许可。是指许可人不在该地域内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同样内容的许可合同,但许可人本身仍有权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专利,这种许可也称独家许可。
  
  3、普通许可。也称非独占性许可它是最常见的专利许可方式,即许可人在允许被许可人使用其专利的同时,本人仍保留着该地域内使用其专利的权利,同时也可以将使用权在授予被许可人以外的第三人。
  
  4、交叉许可。也称互惠许可或相互许可,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允许对方使用各自的专利。
  
  5、分许可也称再许可、从属许可。指原专利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许可人的事先同意在一定的条件下将专利权或者其中一部分权利在授权给第三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未经许可人事先同意,被许可人无权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分许可合同。
  
  二、专利许可的注意事项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无论其专利实施权是如何取得的,都必须承担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并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的法定义务。
  
  (一)、所谓许可,一般是指一种可撤销的、允许某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承诺。许可一般应由权利人给予,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由政府给予,这取决于法律的规定。
  
  (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无论其实施许可来自于专利权人的自愿许可还是由专利行政部门依法给予的强制许可或国务院批准的指定许可,都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严格地说,许可特别是法定许可所解决的仅仅是被许可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合法性问题,而并不完全解决许可关系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所有问题、特别是权利义务关系问题。
  
  法律要求专利实施人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许可合同,其实际意义在于:
  
  1、专利实施行为与具体交易过程是非即时性的,往往持续时间较长,需要通过书面形式记载并证明合同双方当事人全部权利义务的内容和合同关系的成立;
  
  2、在约定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证明许可事项的存在,证明专利实施人实施专利的合法性;
  
  3、即使是在法定许可的情况下,有些具体内容仍需要当事人通过合同加以约定;
  
  4、在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作为他方追究该方违约责任的依据。按照本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是被许可实施专利的人应履行的义务,也是专利权人在任何情况下(包括法定许可)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只是在不同的许可方式下,该使用费的金额确定方式不同。在约定许可的情形下,由合同约定金额;在强制许可的情形下,有约定则按照约定,约定不成则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裁决;在指定许可的情况下,由国家规定。
  
  (四)、无论被许可人以何种方式获得专利实施许可,他都没有超越合同的权利,都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到底专利许可有哪几种方式?上文中为您做出了介绍,主要分为了五种方式,包括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交叉许可以及分许可,其中不同的许可方式下,被许可人可以利用专利的程度和使用范围不同。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商标侵权判决停止侵权后再次起诉可以吗?
      商标侵权判决停止侵权后再次起诉可以吗?1、判决了就不能再起诉了。2、如果判决书有错误,可以申请再审。3、如果被告不给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程序
      在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可以走两种程序,分别是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行政认定是相关企业向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认定。商标异议复审、无效案件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司法认定是相关企业对于注册商标是否驰名像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认定的一种程序。不管是那种程序必须驰名商标的认定...


·是什么原因导致商标续展申请被驳回
      商标续展什么情况被商标局退回申请商标续展,被商标局退回,一般就是指不符合续展的条件要求,从而被依法驳回申请续展的。商标局对于申请续展注册的,一般都会核准,但是商标续展申请时依然存在违背相关法律规定而被驳回请求的情况,通常有三种:1、超过宽展期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2、自行改变原注册...


·专利合同备案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利合同备案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其实只要专利合同的主体条款全部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许可合同备案这也并不是一个必须要进行的程序,只不过是现在人们对于专利许可的这件事情都已经习惯于签完合同以后及时进行备案登记,这样以后万一发生了侵权行为的情况下也能够提供有效证件。下面我们就一...


·注册商标未续展多久可以注册?
      注册商标未续展多久可以注册?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


·音乐作品版权登记流程是什么
       音乐作品版权登记流程是什么 1、填写申请表: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 2、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3、缴纳申请费: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


·商标续展的材料有哪些,具体是怎么收费的?
      商标续展的材料有哪些,具体是怎么收费的?商标权人在商标保护期限届满之前,是可以向商标局申请进行续展的,这样就能延长法律对商标的保护期限。那么商标续展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续展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我国对于商标的使用年限是有规定的,...


·假冒商标注册罪怎么处罚
      假冒商标注册罪怎么处罚(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


·保护专利权的期限有多长
      保护专利权的期限有多长 一、保护专利权的期限有多长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在TRIPS协议生效前,多数国家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或20年不等。在药品和农业化学品等领域,申请人为获得主...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多少年
      中国的发明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


·商标转让证明书补发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转让证明书补发注意事项有哪些?1、补发证明申请书填写的申请人名义、地址应与现商标注册人一致,商标注册号、类别应与原商标注册证明一致。2、如果补发证明与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同时办理,补发证明申请应以变更前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3、如果原商标注册人的印章已经作废的,在补发证明申请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