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贩卖毒品只有言词证据能定罪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定罪的标准要求是排除合理怀疑,对证据的要求是确实、充分,互相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同理,对贩卖毒品罪的定罪要求同样如此。那么,贩卖毒品只有言词证据能定罪吗?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言词证据
  
  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语言陈述形式表现证据事实的各种证据,是实物证据的对称,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以上八类证据中,属于言词证据的有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
  
  二、定罪量刑标准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贩卖毒品只有言词证据能定罪吗?
  
  贩卖毒品罪案件,如果只有言词证据,对于是否能够定罪,要看具有拥有的证据。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如果该案拥有的这些言词证据互相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是可以对行为人定罪的。但是,仅有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综上,言词证据的种类很多,请不要狭义地理解为只有被告人供述。当然,贩卖毒品如果只有被告人陈述而没有其他证据是不能定罪的。但如果还有其他言词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即可以定罪。所以,贩卖毒品只有言词证据也是可能定罪的。


·盗窃罪构成要件行为包括哪些情况
      1、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应定盗窃罪而非信用卡诈骗罪;2、行为人盗窃增值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应定盗窃罪;3、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从中窃取财物的,应定盗窃罪;4、以牟取暴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讯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


·采集血液事故罪刑罚是什么
      国家的公共卫生对公民的生活和国家的发展,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所以说,我国的医疗部门在进行采血的时候,针对血液的运输作业的检查和采血制品的要求都是相当严格的,因为好多传染病都会通过血液进行传播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采集血液事故罪刑罚是什么? 一、采集血液事故罪刑罚是什么?...


·偷窥别人隐私怎么判刑?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老是会遇到那些偷窥、偷拍、窃听等等这种喜欢侵犯别人隐私的人,面对这样的人我们应该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那么在当我们报案以后,根据我国的法律,偷窥别人隐私怎么判刑呢?下面我们先让让您了解一下什么是隐私的构成要件,然后再解释一下具体的判刑标准。偷窥别人隐私怎么判 ?...


·2023年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民事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应否中止执行
      民事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应否中止执行 公民因为别人的民事方面的侵权而针对对方的行为提起了民事诉讼,但是法官在受理之后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不仅存在民事方面的侵权还已经触及了刑事上的罪行,此时就不仅仅是简单的民事案件了。 一、民事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应否中止执行? 如果民事案与刑事案...


·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事诉讼活动的本意就是要去揭露和证实当时的犯罪行为的一个真实的状态的,所以原告和被告方在阐述和提供相关证据内容的时候,如果某些不太合适的人员在场就很有可能会对当事人造成不利的影响,在这种情形下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了可以申请回避,而且,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法律依据还有其他方面的规定。...


·盗窃罪既遂与未遂怎么认定
      在盗窃犯罪当中也是有未遂与既遂状态之分的,而在不同的状态下对行为人的处罚显然是不同的,但在此之前需要先进行认定。那么盗窃罪既遂与未遂怎么认定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准确认定盗窃的既遂与未遂,主要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应考虑被害人对财物的控制权范围: 考虑被害人对财物的控制权范围是...


·如何进行单位犯罪的责任人员的认定?
       现在有很多的网贷公司,和非法集资和高利贷差不多,利息很高,你也可以去存钱给你比银行高很多的利息,吸引你去他们公司存钱,一旦公司被警方查获或者自我运行不良,资金周转不了了,还补起利息了,那就会出事了,像这种单位犯罪的责任人员的认定如何?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


·刑事诉讼中谁可以申请回避
      刑事诉讼中谁可以申请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遇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时,应当自己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如果明知自己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或者不知道、不认为自己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因而没有自行回避的,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和他们的...


·江苏省诈骗罪量刑标准,诈骗罪怎么量刑处罚
      行为人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欺骗他人,从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并且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则就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那在江苏省,诈骗犯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江苏省诈骗罪量刑标准诈骗罪怎么量刑处罚 1、根据诈骗数额,在下列犯罪数额对应的刑罚幅...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共同点和区别是什么?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共同点和区别是什么?绑架勒索的绑架罪与抢劫罪都以取得财物为目的;在客观上都可以表现为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在侵犯的合法权益方面,两者也都同时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因而两者是十分近似的犯罪。主要区别有:(1)犯罪的手段不同,前者是绑架并控制他人后以加害被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