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在我国离婚起诉答辩应该如何进行?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在我国离婚起诉答辩应该如何进行?离婚案件开庭时,一定要将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答辩状、证据原件等一定要带齐,另外要准备一份诉讼提纲,沉着冷静,积极应诉,不要开庭时手忙脚乱,找什么材料都找不到。
  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案情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一) 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有二种,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内,二是开庭前。如果是第二种举证期限,问题就不大了,在开庭前交纳就可以了。如果是第一种举证期限,一定要按时交证据,否则,很可能被对方律师抓住把柄,处于被动。(二) 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双方当事人。但是,由于法院开庭的时间,会影响双方庭外调解的进度以及成功率,因此,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就显得尤为必要。另外,如果对方交纳了答辩状,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得知,并收阅,这样可以了解对方的心里动态。(三) 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虽然诉至法院,但这不意味着双方一定“法庭上见”。起诉到法院,在某种程序上讲,更能促使双方认识到客观事实,更能认真审视自己的离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在期间仍与对方联系调解事宜,也是必要的。二、离婚诉讼的程序和具体步骤离婚诉讼的程序和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一样,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1、离婚诉讼的程序第一步-审理前的准备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通知各个当事人参加诉讼,让被告准备答辩,应对诉讼等。2、离婚诉讼的程序第二步-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开庭过程具体要经历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合议庭合议等步骤。在这个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原告、被告提出证据、表明自己的观点,也可以在辩论阶段正对对方观点提出反驳,充分的发表自己的意见。3、离婚诉讼的程序第三步-作出判决法庭会根据合议庭合议的结果作出判决。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的15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答辩在整个庭审的过程当中是非常重要的,很有可能会影响到庭审的结果,所以应当补足相应应当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限当中出现一定的问题,然后就是需要知晓开庭的具体时间,最后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关键环节一直不能够放弃与对方当事人协商。
  
  
  


·起诉离婚法院下传票后对方消失怎么办?
      起诉离婚法院下传票后对方消失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 二、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怎么处理?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


·离婚后如何行使探望权
      离婚后如何行使探望权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 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


·夫妻离婚补偿费怎么给呢?
      在日常生活中,有时两人结婚后会发现有一方有出轨或者使用家庭暴力的情况,这时另一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如果双方意见无法统一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并且向一方索要离婚补偿费,但这并不意味着漫天要价,应当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那么夫妻离婚补偿费怎么给呢?一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详细解答。 一、离婚...


·可以要求男方给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吗
      一、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吗?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男女双方不到婚龄,缺乏婚姻实质构成要件,不存在婚姻关系,此孩子为非婚生子女,所以女方不会因未婚先孕而承担法律责任,但有抚养或支付抚养费义务。 我国婚姻法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


·遭遇家庭冷暴力离婚怎么做
      家庭冷暴力也是家庭暴力中的一类形式,虽然在身体上不会给受害人造成什么损伤,但在精神方面却会有很大的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导致夫妻离婚也不是没有的,那此时遭遇家庭冷暴力离婚该怎么做才好呢?本站我们总结了一下相关内容,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遭遇家庭冷暴力离婚怎么做 对于家庭冷暴...


·哺乳期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哺乳期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


·俩口子离婚财产怎么办、应怎么分?
      俩口子离婚财产怎么办、应怎么分?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


·2023年二婚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其实,《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对于婚姻关系的处理,并不会因为是二婚或者是初次结婚的就区别对待的。只不过有些对于《民法典》不太了解的人,在二婚离婚的时候对于财产分割问题不是特别的清楚。《民法典》中对于二婚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的这一问题也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二婚离婚是也是按...


·夫妻离婚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
      夫妻离婚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 一、夫妻离婚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 夫妻离婚争取小孩抚养权应当尽量向法官展示,孩子如果跟随自己的生活的话,会比跟随对方生活的更加好,在这种状况之下就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说自己的经济条件方面状况的证明,还有一些具体的基本情况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


·婚姻无效时财产怎样分割
       婚姻被认定无效的,相当于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夫妻关系,财产自然也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那当婚姻无效时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如何分割呢?婚姻无效时的财产分割与非法同居时的财产分割不同,却又很多相似之处。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姻无效时财产如何分割 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


·国家赔偿主体问题中赔偿责任主体是哪些,追偿权对象有哪些?
      一般来说当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的时候由于不合理的执行手段造成了他人合法权益遭受了损失的话,那么受害人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很多人会认为国家赔偿那么一定是只有本国的公民才能享受的权力,其实不是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国家赔偿主体问题中赔偿主体是哪些,追偿权对象有哪些? 一、赔偿责任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