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责任事故量刑有什么标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医疗责任事故量刑有什么标准
  
  一、医疗事故罪被判刑多少年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哪些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医务人员,包括在医疗机构从事对病人救治、护理工作的医生和护士。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要具有两个条件:
  
  (一)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身体健康检查过程中,在履行职责的范围内,对于应当可以防止出现的危害结果由于其严重疏于职守,因而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严重不负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就诊人的生命和健康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不及时就治;
  
  2、严重违反明确的操作规程;
  
  3、经别人指出,仍不改正对就诊人错误处置的等等。
  
  严重不负责任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这一必要条件,将本罪限定于责任事故的范畴。对不是因严重不负责任,而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医疗事故的不构成本罪。
  
  (二)造成严重后果,即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这里所说的就诊人,是指到医疗机构治疗疾患、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或者为计划生育而进行医疗的人。医务人员犯医疗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三、认定医疗事故罪的注意事项
  
  认定本罪,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应当划清医疗事故与医疗意外的界限
  
  所谓医疗意外,是指在医疗护理过程中,由于医务人员不能预测或者不能抗拒的原因而使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的身体健康的情况。在医疗意外中,客观上虽然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的身体健康,但医务人员主观上不存在过失,不良后果的发生是无法预见和避免的,所以不能构成本罪。
  
  2、应当划清医疗责任事故与医疗技术事故的界限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医疗事故分医疗责任事故与医疗技术事故。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导致的事故。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不高、缺乏临床经验等技术过失所致的事故,而不是因为严重不负责任所导致的事故。构成本罪的基础是医疗责任事故,而不是医疗技术事故。所以如果因医疗技术事故致使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不能构成本罪。
  
  3、应当划清本罪与一般医疗责任事故的界限
  
  两者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主观上都存在过失,客观上都有不负责任的行为,也都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但两者的危害结果存在程度上的差别。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没有造成就诊人死亡、残疾、组织器官严重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严重后果的,应以一般医疗责任事故处理,而不能按本罪论处。
  
  在我们生病治疗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无良的医生或是对治疗起到相反作用的诊断。这类事件一旦证据充足的,我国对这类医生给予相应的处罚。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对这类人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判定,维护我国的医疗安全。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一、满足什么要件构成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为国家对医疗用品的专门管理制度,次要客体为公共安全。 惩罚该罪注重的是保护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即只有在出现一定的危...


·医疗纠纷患者维权的方式是什么?
      医疗纠纷患者维权的方式是什么?医疗纠纷的发生是我国医疗水平不够完善的体现。医疗纠纷发生之后,医患之间就会因为医疗方面的事故进行争论,这样或多或少都会导致患者的自身权利损失更大。所以,我们患者在发生医疗纠纷之后应该及时的寻找维权方式,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医疗纠纷患者维权...


·河南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组成是怎样的
      河南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组成是怎样的?就司法实践来看,以医疗事故为由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故而各地对于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组成人员的要求是比较高的,各地也有较为具体的要求,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河南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组成的相关信息。一、...


·医疗事故鉴定 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医疗事故鉴定 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为7个工作日到30日。 延伸补充: 如何做医疗事故鉴定 1、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 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的具体判断 医疗事故频繁发生的今天,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的具体判断 医疗事故频繁发生的今天,您知道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吗?那么怎么样才能被确认为是医疗损害事故呢?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进行医疗损害责任赔偿呢?接下来,我们问您解答疑惑。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的违法诊疗行为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医保卡可以给直系亲属用吗
      医疗保险卡只能由本人使用。1、如果医疗保险患者在指定医院住院,可以签发医疗保险卡,允许统一的医疗保险清算系统读取被保险人的数据并处理患者的数量,从医院出院时,医疗保险系统不会向您收取“报销”的部分费用(即报销的一部分已经报销),具体的报销率因地而异,一般来说,根据实际消费量,如花...


·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一样吗
      不一样。城乡医保是指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两项制度整合在一起,建立一个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而新农合只是保障农民朋友看病就医的一项制度,必须得农村户口才能参保,农村户口还要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保。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区别:1、人群不同。城镇居民医保主要是覆盖城镇户口的居民,新农...


·医疗纠纷和解后能反悔吗
      医疗纠纷和解后能反悔吗医疗纠纷的解决可以是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有的人可能在签字之后,觉得自己的利益其实是受到了很大损害的,对自己不公平,因此就想要反悔。那么,实践中医疗纠纷和解后能反悔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医疗纠纷和解后能反悔吗在很多情况下,医疗纠...


·甲等医疗事故责任分担哪些?
      甲等医疗事故责任分担哪些?1、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构成医疗事故的绝大多数案例属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多以经济赔偿为主。我国民法是调整一定范围内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而医疗事故法正是调整一定范围的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是调整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其他国家机关、企...


·天津医保需要什么手续,要用哪些材料?
      医保是我国现在一项基本的社会保障措施,对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保障人民生活水平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许多刚到天津的朋友都想要办理相应的医保手续,为自己的生活提供一个安全保障。那么办理天津医保需要什么手续,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天津医保需要什么手续 1、需要由参保人...


·医疗事故赔偿三级乙等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三级乙等的赔偿项目有哪些?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