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协议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协议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几种?1、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的;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2、以物折抵。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育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三、抚养费要支付到孩子多大?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育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种情况,即是特殊期限适用的前提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据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其抚育费。综上所述,离婚后孩子总会归一方抚养,现实生活中通常是女方抚养,这样男方就要支付抚养费。经过协商,可以按照男方月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即使是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原则上也不能超过50%。在支付方式上,可以一次性支付或者按月支付,一直到孩子成年。
  
  
  


·在我国无效婚姻法院怎么处理?
      在我国无效婚姻法院怎么处理? 1、申请人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人民法院审理宣告...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父亲户口归谁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父亲户口归谁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二)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三)如果小孩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 (四)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根据我国...


·夫妻离婚财产全归孩子可以吗?
      如果夫妻夫妻离婚财产全归孩子而不再由夫妻双方共同分割财产,这样的做法可以吗?孩子到底具不具备分得夫妻离婚财产的能力呢。我们为您整理出了有关的资料。需要注意的是,有关孩子是否能分得财产的关键性要求是看孩子是否对家庭财产有所贡献。 一、离婚后孩子是否可以分得财产 要看离婚时,孩子...


·离婚协议抚养权归女方还可以变更吗
      离婚协议抚养权归女方还可以变更吗?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


·母亲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什么
      母亲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什么(1)提交孩子年龄方面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如果户籍证明和出生证明不一致的话,以户籍证明为准。之所以需要提交孩子年龄方面的证据,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即不满两周岁的,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因为在此期间由于...


·夫妻离婚都不要抚养权怎么办
      夫妻离婚都不要抚养权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离婚时即使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也不能不负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为原则;如双方均不要,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考...


·合法婚姻的特征是什么?
      婚姻关系的成立,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男女,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建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合法婚姻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不得有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如近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


·协议离婚后抚养费还能起诉吗
      夫妻要是选择协议离婚的话,则就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协商,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数额的确定。不过现实中,在协议离婚之后,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却不按照约定支付,那此时协议离婚后抚养费还能起诉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后抚养费还能起诉吗 在协议离婚的...


·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如何,有哪些注意事项?
      夫妻共同遗嘱是现在生活中常见的一种订立遗嘱的方式,在现在家庭中是比较常见的,不过相对于一般的遗嘱来说,夫妻共同遗嘱还是存在一定的“特殊”情况的,那么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如何?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的解答一下吧! 一、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如何? 夫妻共同遗嘱的类型大致有...


·我国协议离婚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相信您都清楚,在我国夫妻若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则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此时就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供您进行选择。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具体的离婚流程也是不一样的。那其中我国协议离婚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我国协议离婚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一)当...


·一、夫妻一方外遇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一、夫妻一方外遇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夫妻之间续存的财产只要是共同财产就应该要进行平分。 首先确定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