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卖房子公证后付钱的法律规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卖房子公证后付钱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房屋买卖不过户,首先,先公证,再付房款,建议找家银行做资金监管,会安全很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 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切公证行为都产生证据上的效力。①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业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②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③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对于交易来说公证的目的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自己的不能很好的利用有关的规定就会导致自己的利益会被侵犯,对于房屋买卖就是如此,所以在一定的时间里,自己一定要清楚有关的规定后在作出相关的行动。
  
  
  


·一、公民的两限房怎么写遗嘱?
      一、公民的两限房怎么写遗嘱? 可以直接写入遗嘱处分,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公民可以订立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只要该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有胎儿或者其他靠被继承人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需要预留相应遗产份额)并且符合法定形式就可以产生法定效力。关于遗嘱的法定形式在民法典第一千...


·一房二卖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一房二卖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同时卖给两个当事人,这是实践中是存在这样的情况,为了获得高额的财富,采取非法的手段,那么一房二卖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一房二卖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1)犯罪主体:大多是二手房买卖中的自然人 涉及”一房...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流程: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流程:1、租赁双方持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5...


·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书怎么写?
      对于很多多子女的家庭来说,如果父母去世之后可能会因为房产继承发生一些纠纷,有的子女可能就会自愿放弃继承房产,这时候就需要写一份放弃房屋继承权协议,这份协议可以去进行公证,那么对于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书应该怎么写呢?我们为您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到您! 放弃继承人、继承人申办公证...


·预售商品房被查封,开发商偿款能力有限,购房者和施工者,谁的权利优先?
      相对于抵押权和金钱债权等权利,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处于优先顺位,但劣后于商品房消费者生存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


·房屋租赁协议违约责任怎么约定
      房屋租赁协议违约责任怎么约定 现行法律允许当事人在租赁合同自行约定违约金条款,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若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房屋买卖中阴阳合同的法律处理
      法院对阴阳合同效力的认定都是结合案情从这两条中拷量,最终确定一条,要么认定合同全部无效,要么仅避税价格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仍有效。下面将结合法院的审判实践分析一些具体情形。 1.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即全部无效。 2.为促成交易...


·如何进行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
      如何进行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一、怎样进行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 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应满足一定的条件、并履行必要的程序: 1、预购方已经办妥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在转让预售房屋时,该预售合同在有效期内,这是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前提条件。 2、预购方已向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交付购房价...


·农村房屋遗嘱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
      农村房屋遗嘱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1、注销户籍。农村自建房的继承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自建房评估。农村自建房继承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等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3、继承公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


·房屋鉴定等级划分是怎样的
      房屋鉴定等级划分是怎样的一、房屋鉴定等级划分是怎样的 1、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无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2、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3、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


·根据相关规定房产继承必须公证吗?
      根据相关规定房产继承必须公证吗?(一)房产继承必须公证吗?房产继承并不是必须公证,这是由于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