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有什么不同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现在,我国是有条件的承认事实婚姻。这通常是指在1994年2月之前,男女之间符合了结婚的实质要件,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而从法律上面看,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有什么不同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事实婚姻的特点有哪些
  1、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2、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
  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3、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二、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有哪些区别
  区别有几个方面的不同:
  (1)欠缺结婚的法定形式要件,即未办理或者合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生活,且具有长期共同生活的目的。这是事实婚姻区别于非婚两性关系如通奸、姘居等的重要要件;
  (3)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已达法定婚龄,无禁止结婚的情形等。
  根据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条例实施前双方已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经补办登记手续的,即转化为合法婚姻,当事人可以行使离婚请求权。
  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男女双方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嗣后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以条例实施之日为分界点,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1)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认定具有事实婚姻的效力,不必补办登记,可以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2)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之后,方可行使离婚请求权;对拒不补办结婚登记而坚持离婚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当事人双方具有夫妻的身份,彼此间的关系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问题,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同居期间所生子女为婚生子女;互有配偶继承权。
  分析了上文后,我们知道事实婚姻具有怎样的特点,而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之间又有哪些不同之处。对于事实婚姻,我国的保护还是有限的,因此若男女符合了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建议尽快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这样自己的利益才会受到法律更多的保障。


·离婚证据收集与保存
      一、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 这类证据在离婚诉讼中非常重要,可以说,缺少了它们,当事人往往很被动。不过,这些证据证明目的一般不会因为一方当事人隐藏、销毁证据而遭搁浅,毕竟,这些证据在相关部门都有备案:结婚证可以通过民政部门的婚姻状况证明替代;房产证可以在房管局查询;身份...


·陕西省的社会抚养费是多少钱?
      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双方对于抚养费的多少都十分关心。然而,在不同的地区,对于社会抚养费的收取标准是不同的,社会抚养费是根据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及收入情况决定的。并且,社会抚养费还与个人的收入情况以及生育情况有关。陕西省的社会抚养费是多少钱?下文进行了详细介绍。陕西省的社会抚养费是...


·事实婚姻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曾经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是大量存在的。然而自1992年4月1日起,我国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但是在之前的一些法律当中仍有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事实婚姻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吧。2003 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


·女方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制度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的财产分割问题,这本来就是双方正常合法的权益。但是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在婚姻法当中有法律依据,也不是其中哪一方随随便便就可以说了算的。而且有的时候,如果男方家庭条件比较好,女方如果要离婚的时候分割财产的话,不是所有的财产都会平等分割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女方要...


·一、起诉离婚后能撤诉吗?
      一、起诉离婚后能撤诉吗起诉离婚后能撤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


·离婚财产公证办理
      离婚财产公证办理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但是,现实...


·离婚后回娘家分财产可以吗?
      离婚后回娘家分财产可以吗?可以的,有资格。(一)法定继承适用法定继承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1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


·起诉法院离婚没财产怎么分割?
      起诉法院离婚没财产怎么分割? 一、起诉法院离婚没财产怎么分割? 没财产双方就可以以其它的事由来进行起诉离婚,同时法院也不会主动的要求对方进行分割财产; 到法院起诉离婚,在立案时,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两份、结婚证复印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结婚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便法院进行...


·离婚财产纠纷法院为什么冻结账户
      众所周知,夫妻在离婚的过程中肯定会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问题,这时就有可能出现一方为了争夺更多财产而私自将财产进行转移、变卖的情况,对此,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离婚财产冻结,也就是法律上的离婚财产保护。那么,离婚财产纠纷法院为什么冻结账户?如何申请冻结账户?下面,我们将为您提供详...


·国家公费师范生毁约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国家公费师范生毁约违约金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一、 法律规定何种情况算重婚罪?
      一、 法律规定何种情况算重婚罪?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