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陕西省的社会抚养费是多少钱?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双方对于抚养费的多少都十分关心。然而,在不同的地区,对于社会抚养费的收取标准是不同的,社会抚养费是根据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及收入情况决定的。并且,社会抚养费还与个人的收入情况以及生育情况有关。陕西省的社会抚养费是多少钱?下文进行了详细介绍。陕西省的社会抚养费是多少钱是和全国是同一个标准的,以下资料供您参考。 公民违反《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非婚生育子女的及非法收养子女的,均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夫妻双方实际总收入计算,其中:农村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二)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达到规定的再生育年龄或生育间隔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每提前一年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征收,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四)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违法多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五)因实施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谎报婴儿死亡或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后违法生育的,按违法多生育子女征收标准的二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征收。设区的市属农(林、牧、渔)场的计划生育机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应当按法定程序办理《征收社会抚养费授权委托书》,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征收社会抚养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由生育行为发生地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征收;生育行为发生地未发现的,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地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征收。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陕西省的社会抚养费的相关资料。陕西省的社会抚养费是多少钱?如果是符合再生育条件而没有办生育证,需要缴纳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符合条件而未达到再生育年龄,需要骄傲年收入百分之四十;而如果是违法多生育子女,需要缴纳年收入的两倍到三倍。
  
  
  


·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吗?
      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吗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应根据对夫妻双方履行的家庭义务而进行合理的分配。也就是说,虽然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


·女方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女方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


·签署离婚协议所有财产归孩子可以吗?
      签署离婚协议所有财产归孩子可以吗?1、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归孩子是可以的,只要双方自愿同意就行。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为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以及离婚后处理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等问题而订立的,是基于婚姻家庭的身份关系所订立的协议,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处理(包括房产)与双方解除...


·现在有部分军人和妻子也会离婚的
      现在有部分军人和妻子也会离婚的,不过配偶提出离婚必须得到军人的同意的,除非军人有重大过错的,离婚的形式和一般离婚的一样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也可以是协议离婚或者是法院诉讼离婚的,下面就给您讲解有关军人离婚的法律法规。一般是可以用协议离婚的,同样对于子女以及财产分割等都要有安排的,...


·婚后哪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婚后哪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根据男女领取结婚证的时间点来划分,可以将夫妻财产分割为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在多数情况下夫妻结婚之后一方取得的财产往往都是按照共同财产对待处理。不过若是一方的特有财产,若上文中提到的几种财产,虽然是在结婚之后取得,但也不得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


·重组家庭离婚财产分配方法是什么?
      社会上会出现许许多多的财产纠纷问题,其中最为复杂,法院最难处理的财产问题,就是离婚夫妻之间的财产问题。原因就在于夫妻之间的财产一般都是由双方共有的,所以在离婚的时候财产的分割就会比较麻烦。并且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夫妻之间的财产还很难定性。那么,重组家庭离婚财产分配方法是什么? 一、...


·最新婚姻法彩礼规定是什么
      彩礼这几年在我国其实是比较流行的,一般在男女结婚之前由男方支付一定财物给女方作为结婚彩礼,但这并不是法律中要求的结婚必须的,因此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给彩礼或者不给彩礼。另外,我国对彩礼也有相关的规定,下文中我们带来最新婚姻法彩礼规定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一、最新婚姻法彩礼规定是什...


·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嫌疑人可以吗?
      一、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会见嫌疑人可以吗? 审查起诉阶段,亲属是不可以会见嫌疑人的。在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作为辩护人的,经过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与辩护律师相比,被限制了许多条件。已涉嫌构成犯罪,判决前只有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到监狱服刑之日起,家属可以探监。监...


·还没离婚能再登记结婚吗?
      没离婚能再登记结婚吗离婚不能再与他人登记结婚,如果去登记结婚,领取了结婚证,就涉嫌重婚罪。根据《刑法》规定,犯重婚罪的,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民法典》明令禁止重婚。即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表现为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重婚罪具有两种形式:(1...


·子女赡养义务包括精神赡养吗
      成年且有能力的子女,就应该赡养自己的父母。但是实践中,很多人却搞不清楚,究竟子女赡养义务包括什么呢?我们常见的,子女履行赡养义务都是物质方面的,即支付赡养费。那么子女赡养义务包括精神赡养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子女赡养义务包括精神赡养吗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分居两年直接判离婚吗
      夫妻在感情不和的情况下,可以暂时分居生活一段时间,双方冷静一下,之后要是觉得不合适的话再离婚不迟。而我国法律规定,要是夫妻分居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分居两年直接判离婚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分居两年直接判离婚吗 夫妻分居两年的,如果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