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或抚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1、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对于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可以设各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各地低保补助为上、下限,结合赡养人收入的比例(如20%左右)进行计算。即按赡养人收入一定比例所得数额对照前述上、下限,如该数额在此区间内的则以该数额确定赡养费标准,如该数额高于或低于上、下限的,则以上限或下限确定为赡养费标准。
  
  2、对老年人生病发生的医疗费,除保险理赔外,其余费用应按医疗部门的票据额计入赡养费中。
  
  3、对因生病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无法照料的,应将护理费用计算在赡养费内,而这一费用将根据有关养老机构证明或当地一般雇佣人员标准计算。
  
  4、对于老年人的住房费用、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和必要的保险金费用应当以相应支出发票为据计算赡养费用。
  
  二、赡养费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的家庭纠纷都是由追索赡养费引起的。父母在向子女追索赡养费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赡养费的具体标准也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根据《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赡养费纠纷中,原告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存在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户籍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
  
  2、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3、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赡养费一般是由子女支付给父母的,当然通常是在父母年老的时候,那么子女才开始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这也是属于法定义务之一。虽然有些时候子女可能丧失了劳动能力,同时也没有其他经济收入,那么可以适当减免赡养费数额,不过这绝对不是免除了子女的赡养义务。
  
  


·抚养义务能不能放弃,可以放弃抚养义务吗
      抚养义务能不能放弃,可以放弃抚养义务吗 抚养义务通常是父母对子女的义务,虽然这属于我国法定的义务,但是实践中,有的人因为自己没有抚养能力,因此就想要放弃这个义务。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究竟抚养义务能不能放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抚养义务能不能放弃 (一)从子女出...


·一、老年再婚的财产分配怎么进行?
      一、老年再婚的财产分配怎么进行?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二、再婚共同财产包括哪...


·想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想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


·请问起诉离婚的手续和费用多少钱
      请问起诉离婚的手续和费用多少钱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起诉离婚的手续和费用多少钱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


·过错方起诉离婚怎么判 一方坚决不离婚怎么判
      不得不说有很多夫妻都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从而导致夫妻离婚的。但涉及到起诉离婚的时候,即使是过错方此时也是有权提起离婚诉讼的,那一般过错方起诉离婚怎么判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过错方起诉离婚怎么判在实际案例中,判断是否准予离婚,...


·离婚过了五六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能会选择协议离婚,也可能选择诉讼离婚,但无论采取何处方式离婚,在离婚后,财产的分配也就宣告结束,但有些夫妻中的一方可能会在离婚五六年之后才会要求重新分配财产,那离婚过了五六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 一、离婚过了五六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
      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包办和买卖婚姻属于违法行为,都是违背当事人意愿,包办婚姻不是以收取财物为目的,买卖婚姻是以收取对方财物为目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姻收取他人财物,结婚必须男女双方自愿,任何人不能加以干涉。 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有何异...


·刑事案国家赔偿怎样写?
      刑事案国家赔偿怎样写?刑事案国家赔偿申请书在书写时需要注明受害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具体的书写方式如下:《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 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


·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可以要回吗? 子女抚养权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当事人应积极主动履行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抚养权是法定的权利义务,一般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存在该项权利义务,是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照顾和经济帮助。《婚姻法》第36条规定,离婚后,父母...


·离婚后再婚子女抚养权还能争取吗
      夫妻离婚之后,如果遇到合适的对象,双方都是可以再婚的,但是很多人在选择再婚的时候往往会有很多的顾虑,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再婚之后会不会影响自己去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关于离婚后再婚子女抚养权还能争取吗这个问题在我国法律上其实是有规定的,下面就来为您进行讲解。 一、离婚后再婚子女抚养权...


·同居有孩子是事实婚姻吗?
      同居有孩子是事实婚姻吗?是属于事实的婚姻;事实婚姻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在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