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证据不足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证据不足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如果采取了超时限的拘留措施或者采取了逮捕的强制措施,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二、国家赔偿法基本原则是怎么规定的?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指国家支付赔偿金赔偿受害人损失时适用的标准。由于国家侵权损害的类型多种多样,损害造成的结果也各不相同,设定一个计算标准显得特别重要。但是如何确定赔偿的标准,却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纵观世界各国,在赔偿标准上大致奉行三种不同的原则,即惩罚性原则、补偿性原则、慰抚性原则。1、惩罚性原则。指赔偿额度标准对侵害主体应具有惩罚性。侵权主体除向受害人补足其实际损失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额外的费用,这种额外的费用实际上已超出了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带有惩罚的性质。2、补偿性原则。指赔偿额以能够弥补受害人所受的实际损失为限。即支付赔偿费用是为了使受害人恢复到受到侵害之前的状态。3、慰抚性原则。这一原则认为国家赔偿不可能对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作完全充分的救济,国家机关本身的性质和特征决定国家赔偿只宜作象征性的抚慰,赔偿额只能限制在实际所受损失额的范围之内,虽应尽可能予以赔偿,但并不一定要进行完全充分的弥补。 我国国家赔偿法在确定赔偿标准时,既考虑使受害者的损失能够得到适当弥补,又考虑国家的经济和财力状况,最终以慰抚性原则作为国家赔偿标准。现在司法部门审理的每一起案件相对来说证据都是比较充分的,这种证据不足直接就给定罪判刑了的,或者说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的时候也没有发现这种情况,也直接提起了诉讼,随后是经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证据不足的案件,是在过去我国法制建设还不太完善的情况下发生过,但申请人可能因为自己收集证据太困难,迟迟无法获得国家赔偿。
  
  
  


·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丧假中的直系亲属都包括谁
      职工在工作期间,总少不了因为家事而请假,如果是普通事情的话,职工请的事假是要扣工资的。但是由于职工家人去世,需要请假的时候,单位会批准一定天数的丧假,这种假是不会扣工资的。同婚假、产假一样,丧假也是职工的福利待遇,那么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 一、丧假...


·需要收集哪些家庭暴力证据
      需要收集哪些家庭暴力证据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都很不利。从自己的工作当中可以总结出如下的几点供大家参考:第一、证...


·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如何离婚?
      如果一方下落不明1年以上不满2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时原告就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


·一、有孩子有老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有孩子有老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是不会因为有老人和小孩而发生变化的,还是按照夫妻平等原则进行均等分割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


·结婚前存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存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存的前不应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认定为个人的婚前财产。对于婚前个人财产的认定主要有:结婚前的个人收入、因个人身体受到伤害的赔偿金等。因此,不论是否签署婚前个人财产协议,都是可以对个人财产进行认定的。 一、结婚前存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等。2、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部分,也包括各种形式的福利、奖金、补贴,还包裹年薪股份期权等工资性质的收入。3、知识产权收益。知识产权本事只归权...


·一、夫妻双方都没证件能起诉离婚吗?
      一、夫妻双方都没证件能起诉离婚吗? 不能,法律规定,去法院起诉离婚是需要有婚姻证明的,也就是结婚证,如果没有结婚证是不可以起诉离婚的,需要补办结婚登记证明方可法院立案受理。当事人可以拿着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查到结婚登记的档案,开具婚姻证明,补办结婚证。 如果是事实婚姻,需先补...


·离婚农村户口抚养费给多少钱
      对于孩子来说,天底下所有的父母的心愿都是一样的,希望孩子能够健康快乐的长大。但是婚姻生活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有时候夫妻双方离婚了,但是对孩子的抚养义务还必须进行下去。不过对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来说,有区别的就是在孩子的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上,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离婚农村户口抚养费给多少...


·准予离婚的情形
      准予离婚的情形,一般是是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按照规定进行了调解,而往往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那么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情形,此时才能准予夫妻离婚,也就是解除双方之间夫妻关系。这种情况一般针对的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意见不一致或者涉及利益纠纷等,无法私下心平气和的达成离婚协议,因此夫妻一...


·民政局系统自动离婚是否存在?
      民政局系统自动离婚是否存在?民政局系统自动离婚是不存在的,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


·在我国不仅已婚的妇女很少做“全职太太”,就是结婚后怀孕的妇女
      在我国不仅已婚的妇女很少做“全职太太”,就是结婚后怀孕的妇女,也很少怀孕后在家里一直待产,绝大多数怀孕的妇女和其他女职工一样,坚守着自己的工作岗位。那么,法律上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都有哪些?我们都知道怀孕女职工有休产假的权利,那么,女职工如何休产假?请看详细内容。 一、女职工的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