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债务人应该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如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债务人应该怎么办?债权债务关系是经济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经济关系,债务人要按时还款,履行义务。如果因为特殊原因没能及时还款也要告知债权人。可是如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债务人应该怎么办?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让我们一起来进行相关的了解。
  一、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债务人应该怎么办?
  债务人有清偿债务的义务,但债权人因为债务而采取过激方式,擅自闯入债务人住所,或扰乱债务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等,影响到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时,债务人可以采取合法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债务人可以选择报警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利益。
  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是什么?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债权人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三、债务人没钱还债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 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 《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 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 行,债权人就拿多少。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四、债权人能扣押债务人财产吗?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2、 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 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 上的抵押权。总之,按时偿还债务是债务人应尽的义务,如果其还款困难,债权人也应该采用合法合理手段追偿欠款。如债权人威胁债务人的话,债务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如果威胁情况严重,债务人有权报警,依法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连带责任条款的法律规定
      连带责任条款的法律规定连带责任就相当于债务人的保证人,关于连带人的责任问题,国家法律中提到了债权人即可要求债务人清偿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清偿,下面我们把连带责任条款归纳总结到了一起给您介绍一下。一、连带责任条款的法律规定现就法条明确规定连带责任的类型作如下分类探析:1、共同侵权行为之...


·写借条怎么写才有效都包含什么内容?
      借条是一种在维系着借款人与被借款人之间的一种纽带的关系,所以,如果存在借款的情况,理应应该有借条的存在,那么写借条怎么写才有效都包含什么内容?根据相关的规定,借条上的内容一定要包含币种以及用途还有本人的姓名以及金额。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


·公司欠债股东会上黑名单吗
      公司欠债股东会上黑名单吗?公司欠债股东不会上黑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新刑诉法未成年条款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当然是对我国的刑事审判程序的一些要求,不同于其他公民的刑事审判过程,对于未成年人同样的在新刑事诉讼法当中去有所关照的。刑事案件对未成年人还是教育要高于惩罚的,整个讯问审判过程都要考虑到对方的身份是未成年人的,如果未成年人陷入到了刑事案件当中,其家属也应该适当的去了解一下...


·债权清理有哪些
      债权清理有哪些原则和措施 (一)债权清理的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 5、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财务负责债权的管理工作。经...


·债权债务关系解除确认书如何书写?
      债权债务关系解除确认书如何书写? 在一段债务关系中,是要有债务人以及债权人的存在的。而在建立了债务关系之后如果其中的债务人一方在偿还了债务之后那么双方最好是要签订一下债权债务关系解除确认书,但是债权债务关系解除确认书如何书写想必很少人知道吧,您一起来看一下吧。 债权债务关系解除...


·到底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
      到底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


·行贿罪捐款打进个人账户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行贿罪捐款打进个人账户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


·夫妻关系中一方进行网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夫妻中一方举债,该债务到底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关键还是看以下几点:1、夫妻双方都承认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说,借贷合同上有夫妻共同签字的,或者在一方借贷后,对...


·债务纠纷起诉法院多久立案
      债务纠纷起诉法院多久立案债务纠纷在民间很常见,涉及的数额通常比较小,但是比较复杂,法院处理起来比较棘手,时间耗费较长。虽然处理债务纠纷还有和解法、仲裁法等,但有一些人也不得不去法院进行诉讼。那么,债务纠纷起诉法院多久立案?这会需要哪些材料呢?接下来请听我们给您讲解一下:一、债务纠...


·借条打印版的有法律效力?
      借条打印版的有法律效力?借条打印版的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条无论是自己手写还是机打下来的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不过要求符合有关规定,那么借条才能有效。也就是说在判断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时候,并不是看借条的形式。但是电脑打印的借条就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以免这些借条不生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