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在不能协议离婚的时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在不能协议离婚的时候,起诉离婚未尝也不是一种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但是从实际来看,要启动离婚诉讼程序,当事人就必须要按照规定提供一定的材料。需要注意,这里面将起诉离婚的材料做了两部分区分,一方面是涉及到提起离婚诉讼的材料,另一方面则是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过,在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并不要求必须要同时提供证据材料,因而此时仅仅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要求来准备起诉材料就行了。其中,需要当事人准备提供的材料包括:1、民事起诉状,也就是离婚起诉状。此时需要准备两份,也就是一式两份,一份是给法院的,而另一方则是给被告的。一般被告有几人,那么就要多准备几份起诉状。虽然起诉状可以采用打印的方式,但实际最终起诉人,也就是原告的签名必须要是当事人亲自来签署,而不能也一并采用打印的方式。另外,起诉状中就需要写清楚自己的诉讼请求,毕竟法官在对离婚案件作出最终判决的时候,只会在这个诉讼请求的范围内作出。如果诉讼过程中,发现有遗漏的情况,那么符合规定的条件下也是可以追加自己的诉讼请求。2、夫妻的有效结婚证。要注意,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候,其实夫妻双方都是各有一本结婚证的。但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并不要求准备两本结婚证。首先我们要搞清楚,需要用到结婚证的原因是什么。主要是要证明男女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那么才谈得上离婚的问题。如果仅仅是属于同居关系,则因为解除同居关系产生纠纷,而起诉到法院的,这个时候依法是不会受理案件的。所以,实际上只需要提供一方的结婚证就行了。但如果双方的结婚证都丢失了,或者因为其他一些原因而无法提供的话,这时候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开具相应的婚姻关系证明,该证明的作用其实与结婚证的作用也就是一样的。3、原告的身份证件、户口本4、若并非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还需要同时提供之前法院对离婚案件审理之后作出的判决书或裁定书对于离婚案件,我国法律中有相应的要求,如果是属于那种调解和好的案件、原告撤诉的案件,那么通常只能在6个月之后,才允许原告再次起诉离婚。但是在此期间,要是有新情况或新证据的话,则不受这个时间限制。另外,如果是被告一方起诉离婚的话,其实也是不受这个时间限制的。5、不同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实际发生争议的点不同,于是就要有所区分的提供其他材料(1)因为解除婚姻关系产生纠纷,从而起诉离婚的,此时需要提供证据材料来证明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这部分材料就包括一方有重婚行为的材料、家庭暴力行为的材料等等(2)因争夺未成年子女抚养权而起诉离婚的,那么还需要同时提交未成年子女的相关出生证明以及其户口簿(3)因为争夺离婚财产而提起离婚诉讼的,要求提供材料证明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或者一方所有,此时就会涉及到财产清单的提供。当然,针对不同类型的财产,法官在处理的过程中也是会考虑性质问题,然后作出相应的分割。但要提醒各位一点,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发现对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这个时候可以马上向法院申请保全对方的财产,以免因为转移财产的行为,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失。而在离婚之后发现存在这一情况的,规定时间内,也还是允许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就这部分被转移的财产进行分割处理。从实际情况来看,可能在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实际需要的材料还不止上述这一些,那就需要当事人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准备了。要注意一点,材料准备的是否齐全,其实对法院受理案件也是会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千万不能大意。
  
  
  


·如今的一些夫妻
      如今的一些夫妻,如果因为某些原因自己无法生育同时又希望拥有孩子,在满足《民法典》所规定的条件后,可以通过收养来抚养孩子。如果他们在偶然下又有了自己的孩子,不想再继续收养孩子;或者在被收养后,孩子与养父母之间没有建立起亲密和谐的关系,想要回到自己亲生父母身边而准备离开已经建立了收养...


·一、分居三年能自动离婚吗?
      一、分居三年能自动离婚吗?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如果起诉到法院离婚,分居满2年,法...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是否一定无效要确认未到法定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是否一定无效要确认未到法定婚龄是否是无效婚姻,要区分一定的情况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但在发生婚姻效力的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已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则不应对现存的婚姻作无效的认定。但这并不是对当事人过去行为...


·某某与某某自愿离婚。二、子女由一方抚养
      某某与某某自愿离婚。二、子女由一方抚养,另外一方每个月支付600元的抚养费。1、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用等。如果子女抚养期间产生一次性大额支出的,双方再协商解决;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4、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


·哪些情形属于家庭暴力?
      根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冻饿或者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的“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


·对拐卖妇女罪赔多少钱?
      对于拐卖妇女罪赔多少钱?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


·在我国刑事拘留国家赔偿是否可以起诉复议机关
      公检法机关在对我国公民作出刑事拘留的这一决定的时候,如果当事人认为其中有违法程序,或者从头到尾都是一个错误的决定的话可以提起复议,复议机关在审核以后可能会仍然作出批准刑事拘留的这一决定。所以很多人针对这种情况,在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刑事拘留国家赔偿是否可...


·有抚养义务的父母必须和该过继而来的子女有一起共同生活的事实
      有抚养义务的父母必须和该过继而来的子女有一起共同生活的事实,而不是放由子女自己生活,只是在子女需要时给他们钱,但对该子女平时在生活、学习上没有任何照顾,对其身体、心理成长也没有关心,教育的;抚养就是要父母跟子女一起共同生活,父母对其子女的生活、学习、精神各方面全面的照顾,就像亲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怎样撤销离婚起诉状
      当事人若是原告当事人,收到法院传票之后想撤诉,需要当事人到起诉的法院提出申请,需要取得法院的裁定是否准予撤诉。还有个方法是,原告当事人可以不申请办理撤诉手续,原告可以在开庭时候拒不到场,法院也会按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


·离婚要孩子抚养权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要孩子抚养权费标准是什么?双方协商同意是可以。但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作为义务支付抚养费肯定是必须的,但法律对此并没有强行规定,如果对方不需要给予抚养费的话,也是可以不给于抚养费的,但是对方是有权利随时要求给予抚养费的。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


·家暴要离婚么,遭遇家暴如何离婚?
      家暴要离婚么,遭遇家暴如何离婚? 家暴,是所有的人都不愿意发生的事情,一旦遭遇家暴,不仅会给人的身体带来伤害,还会使人的精神产生极大的痛苦,很多人都有疑问,这个时候我们要离婚吗?对于遭遇家暴能否离婚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作出解答。 一、家暴要离婚吗? 1、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