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拒执罪自诉范本是怎么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拒执罪自诉范本是怎么样的?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可写其年龄)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
  
  
  具体的诉讼请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动机、目的、情节、手段及造成的后果,理由应阐明被告人构成犯罪的罪名和法律依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主要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如证据、证人在事实部分已经写明,此处只需点明证据名称、证人详细住址。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自诉人:________
  
  
  代书人: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附:本诉讼副本_____份
  
  
  
  
  
  拒执罪构成要件
  
  
  犯罪主体
  
  
  拒不执行裁判罪是一种特殊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三、四、五条的规定,有以下三种:①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即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规定的曾有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自然人。②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追究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这些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本罪的主体。③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妨碍执行和拒不执行的行为人。这种人,因其不是被执行人,而是案外人教唆被执行人或与被执行人事先通谋策划,事后共同参与并实施了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行为的,应认定为共犯。
  
  
  犯罪客体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和执行的权威。人民法院是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所作出的裁判一经生效就具有强制力,负有履行义务和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直接损害人民法院裁判和执行的严肃性,严重影响了法院裁判权威和执行权威,在破坏了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的同时;间接损害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已经生效,必须执行,在有能力执行的情况而故意拒不执行,希望通过拒不执行的犯罪行为,使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执行,以满足自己或单位的非法利益。
  
  
  客观方面
  
  
  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情节严重。“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实施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
  
  
  综合上面所说的,拒执罪是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秩序,在确切的证据下,也不认罪的人是需要受到更严重的处罚,拒绝不认罪的人不仅减轻不到自己的刑法,而且还要加重,所以,在犯了错的情况下一定要认真的检讨,承担起该有的责任,知错就改才是我们应该做的。
  
  
  
  


·违法收购废品刑事拘留多久
      违法收购废品刑事拘留多久违法收购废品刑事拘留多长时间,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才能确定,而刑事拘留最长的期限是37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


·持刀抢劫一般判几年,抢劫罪如何认定?
      您都知道,抢劫是违法的,犯罪分子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如果是持刀抢劫,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了?它的判处刑罚和一般抢劫的刑罚会是一样的吗?接下来,我们将为你详细介绍持刀抢劫一般判几年,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持刀抢劫一般判几年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


·没批捕是不是就无罪了吗?
      一、没批捕是不是就无罪了吗? 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形 (1)不符合本法第79条第1款规定的逮捕条件 ① 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程度,或者根本没有证据,或者虽有证据,但证据不能相互印证,...


·青少年团伙性犯罪的详细内容是怎么样的?
      犯罪,这是比较严重的一个行为,涉及到刑事处罚等内容,犯罪的行为人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行为导致后果严重的,有可能会被判处很重的刑期,并且一些犯罪有规定法定的年龄。那么关于青少年团伙性犯罪的详细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青少年团伙性犯罪 青少年犯罪行为共五种类型:1、从属性犯...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其他人的或者是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样恶劣的行为,应该及时的惩罚,防止犯过该罪的行为人还是继续犯同样的错误。那么云南省醉驾率达多少处罚标准怎样?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云南省醉驾率达多少处罚标准怎样?...


·一般放火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放火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非所有的用放火方法实施的犯罪行为都构成放火罪,关键是要看放火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行为人放火烧毁自己或家庭所有的房屋或其他财物,足以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也...


·遇到刑事案件通知法律援助应该怎么做
      遇到刑事案件通知法律援助应该怎么做刑事案件也是一类十分重要的法律案件,在法律案件中也是不可以忽视的一部分,许多刑事案件的当事人也属于法律援助的对象,法律援助不仅仅是针对弱势群体,也针对于一类特殊案件的当事人,遇到刑事案件通知法律援助应该怎么做呢?而刑事案件通知法律援助也是有着规定...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新量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


·诽谤罪的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诽谤罪的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足以贬损他人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向公众公开扩散。方式可以是言语散布,也可以通过图...


·拘役会不会留下案底 拘役可以保释吗
      我们知道,我国刑法规定了很多种主刑,即基本刑,其中就有拘役。它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那么,在我国,被判拘役会不会留下案底?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拘役可以保释吗 保释是一种...


·缓刑期满属刑事处罚吗?
      缓刑期满属刑事处罚吗?1、缓刑期满并不属于刑事处罚,因为缓刑属于刑事处罚,但是缓刑期满只是一种状态。被法院判决缓刑的,会有一个缓刑考验期。只要考验期经过,犯罪人没有违法缓刑的相关的规定,那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2、缓刑的适用条件《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