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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定责交强险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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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无法定责交强险赔偿吗?
  
  
  应该赔偿,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交管部门出具的承担事故责任的责任认定书,其效力在法庭上也是待定的,和其他证据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而且事故责任并非等同于赔偿责任,只是在实践中,法院一般会根据事故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而已,所以就算在事故认定中并未划分各方责任,也不影响受害人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益,法院会结合整个案件的证据和相关的事实进行审判,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在事故无法查清的情况下,法院是可以判定由机动车方承担全部的民事责任的。
  
  
  二、赔偿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三、赔偿程序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四、免责不赔范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随着购买车辆的人数越来越多,那么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是提高了许多,为了确保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减少双方当事人的损失,那么国家也是规定了必须要为车辆购买交强险,如果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投保人也需要将事故的实际情况上报至保险公司,避免出现任何的骗保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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