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房屋所有权的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房屋所有权的规定是什么?房屋不存在使用年限的概念,而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到期后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作为业主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使用土地。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这个问题是焦点,因为现在国家正在制定新的《物权法》,其中会有关于使用年限的条款,到期后收不收土地出让金,收多少,正在讨论,尚无定论。但是一个原则:官不与民争!房屋的产权永远归房屋的所有权人所有,并没有期限限制。土地出让是有年限规定的,根据不同的用途有不同的年限。比如,居住用房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但是,这个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这块地签订合同时开始计算的,加上开发楼盘所耗费的时间,在购房者手中余下的土地出让年限可能会更低。按照新物权法的规定,住宅使用期限满后将自动续期。所以不用担心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国家会把房屋使用权收回。自动续期后,房屋的所有权人是否需要再交纳一定金额,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二、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综上所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房子仍然可以继续使用,有的业主会担心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子会被国家收回,其实完全不必担心。虽然土地使用时间有一定的年限,但到期后,因为房屋并没有使用年限,所以房屋所有人可以申请将土地使用期限进行延长,不过应向国家补交一定的土地出让金。但现代国家,土地使用的是有年限规定的,因此对于很多人困惑自己徒弟手链见到带着保护所有权归属会不会发生转移,实际上土地使用权之所以不用时间规律制度,特别是国家的保护的作用,完全是可以归属于自己,因此是不需要担心这个问题的。
  
  
  


·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公告有哪些内容?
      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公告有哪些内容? 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哪些内容?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最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Ⅰ-1,玉溪坝坝区,水田170000元/亩,水浇地100000元/亩,旱地(园地)8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Ⅰ-2,生态核心区北片区(红龙路以上城市建设用地边界...


·广州征收土地多少钱一亩?
      广州征收土地多少钱一亩?征收乡村土地的赔偿准则,国家并无统一限定,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限定,联合当地事实上制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1、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


·湖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湖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一、湖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1、土地补偿费: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河北省区片价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地区片价的...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地址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 ( 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施行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相分离制度,土地使用权会以各种方式转让给土地使用人,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永久的,而是按照法律的规定有着不同的期限制约,比如住宅70年,商业40年等,但目前法律法规对土地使用期满之后的处理还未明确规...


·大地监护人责任险保障的事件包括哪些?
      大地监护人责任险保障的事件包括哪些? 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监护人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是:法律上认定的,年龄不满18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为未成年人的父母,但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为有监护能力...


·有土地使用证拆迁院子怎么算
      有土地使用证拆迁院子怎么算 一、补偿金类目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


·土地使用证自动续期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自动续期是什么 中国的土地国有制政策使得我们拥有的房屋土地并不是永久性的,而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如果土地超出年限的话我们就需要进行续期,但是当前还有很多人都不知道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要如何进行续期,这样的话就会导致后续出现问题,而且处理会比较费时间。那土地使用证自动续期是什...


·征地拆迁房屋争议案例
      征地拆迁房屋争议案例 补偿价低于市场价政府败诉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的决定》中指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按照安置房的优惠价格补偿。被拆迁人孔庆丰认为补偿的价格不合理,提起行政诉讼。此案经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优惠价格显然低于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


·二手房土地使用权年限要重新开始计算吗
      一、二手房土地使用权年限要重新开始计算吗? 二手房土地使用权年限不能重新开始计算,一般住宅的适用年限是70年,住宅用二手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减去已使用年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