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工伤认定多久伤残鉴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我国工伤认定多久伤残鉴定
  
  
  职工应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在伤情稳定后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对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
  
  
  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下:一是行政复议办法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此也自然不能进行行政诉讼。二是从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和工作性质来看,它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因此,伤残等级鉴定工作是根据国家评残标准进行的,劳动鉴定委员会是当地政府协调劳动、卫生和工会等部门互相配合、支持这项事业的虚设机构,劳动鉴定办公室的工作是具体组织落实。
  
  
  三、工伤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口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废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
  
  
  政府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凡是在工作时间内受到的伤害,就可以称之为工伤。经过鉴定以及治疗后,存在一定的伤残或者是影响到了劳动能力,就可以申请相关的赔偿,只要提交相关的工伤材料以及鉴定的结果就可以了。
  
  
  
  


·离职代通知金工资标准是什么?
      离职代通知金工资标准是什么? 员工主动离职的话,是没有代通知金的。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代通知金按劳动者上月工资支付。 经济...


·上下班途中自摔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自摔算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于交通环境这个大前提之下的。其次如果被车撞到...


·死亡后是否有误工费的赔偿?
      死亡后是否有误工费的赔偿?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死亡后是否有误工费的赔偿?死亡后是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根据以下最高院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字(2003)20号】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


·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遵守怎样的规定
      夫妻双方由于感情不和要离婚就必须考虑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权归谁所有的问题。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归谁所有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依据法律判决标准来执行。那么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遵守怎样的规定呢?下面就跟随的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遵守怎样的...


·申请工伤认定次数期限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任何企业公司都会对安全问题十分的重视,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来说,意外事故发生的几率很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在工伤认定的期限上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那申请工伤认定次数期限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申请工伤认定次数期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无骑缝章合同有效吗?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必然是有一份劳动合同的,如果单位有需要,还会要求员工有几个月的试用期时间,但是试用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期限来规定试用期的时间。那么关于劳动合同无骑缝章合同有效吗? 一、劳动合同无骑缝章合同有效吗? 1、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有哪些?
      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根据工伤保险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审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


·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效力是什么
      在生活当中,尽管有些时候员工个人申请做工伤认定的话,所遇到的困难和相关的流程都是比较繁琐的。但是尽管如此,员工也不能放弃做工伤认定的决定,否则是不利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的。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效力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效力是什么? 已...


·惩罚标准劳动法没有规定旷工一天扣几天工资
      惩罚标准劳动法没有规定旷工一天扣几天工资。旷工是严重违纪行为,如何扣发工资,法律没有规定,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计划经济时期,国企曾经有扣一罚一的做法,扣一天工资,另行处罚一天工资。劳动制度改革之后,一些用人单位加大了对旷工的处罚力度,就有了旷一扣三。目前,司法实践中...


·劳动合同管理内容的是什么?
      劳动合同管理内容的是什么?劳动合同管理内容的是: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


·工程质量技术组织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技术组织措施有哪些对于一个工程来讲,最重要的莫过于工程质量了,一个工程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那带来的负面影响是非常大的,而现实生活中为了规避工程质量问题,很多施工方都采取了一些技术组织措施,尽量减少该类问题的发生,那工程质量技术组织措施有哪些呢?1、成立质量控制体系,由项目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