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在授予了专利权之后,可能会因为一些情形而导致专利被宣告无效。对于专利权人来讲,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对其影响很大。那到底包括了哪些情形呢?而实践中,宣告专利无效的程序又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专利无效的请求。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如下几种: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第5条的规定,即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2、授予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不具备专利法第23条关于新颖性的规定;
  
  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或者第4款的规定,即专利说明书没有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施或者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4、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5、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25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6、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所作的定义性规定;
  
  7、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第1款规定,就同样的发明创造重复授权;
  
  8、申请人主体不合格。
  
  二、宣告专利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一)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时间及准则
  
  自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就可以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实际上自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之后的整个有效期内的任何时间,还包括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之后或者专利权有效期终了之后都可以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说明理由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所有提交的文件都必须一式两份,并且交纳请求的费用。
  
  (二)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当事人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当事人即请求人和被请求人。对于请求人,专利法规定得比较广泛,即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提无效宣告请求。被请求人是专利权人,严格说来应当是专利登记簿上的专利权人,因为专利权可以转让,应以登记簿上最后的专利权人作为被请求人。
  
  (三)宣告专利权无效案件的审理
  
  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书(包括请求的理由、范围和证据)之后,便进入审查阶段,审理过程包括形式审查、合议审理和作出决定三个阶段。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当事人逾期不起诉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决定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以上就是对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介绍,各位专利权人可以适当的了解一下,然后在实践中尽量避免出现这些情况,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至于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程序,上文也是做出了讲解的。一般来讲只有专业机构才能宣告专利无效。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多久时间?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多久时间?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著录项目变更需要多少时间没有作出规定,而专利管理部门一般会及时作出决定,申请人需要及时交纳变更费用。专利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自专利局发出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之日起生效。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 的转移自登记日起生效,登记日即上述的手续合格通知...


·注册商标的积极条件是什么
      注册商标的积极条件是什么所谓的商标注册积极条件,也就是允许申请注册为商标的条件,积极条件是要求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和能够区别其他经营者同类商品或服务的显著特征。根据我国的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积极条件包括:商标的显著特征,主要是指其独特性。商标是区别商品的标志,无论是用文字商...


·商标与版权之间有什么区别
      商标与版权之间有什么区别著作权与商标权尽管均属于知识产权,但二者有许多区别。从分类方面讲,商标权属于工业产权,而工业产权与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两大分支。从权利的特性方面讲,著作权与商标权有以下区别:1、在权利主体方面,著作权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既可以是...


·专利法不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专利法不保护的对象有哪些严格来讲,只有被授予了专利的那么才会受到专利法的保护。而在申请专利的之前,我们也要搞清楚,专利法不保护的对象有哪些。这也就是说哪些产品、技术是不能申请专利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专利法不保护的对象有哪些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


·发明专利代理合同范文
      发明专利代理合同范文 发明专利代理合同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市_______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发明创造(下称“该发明创造”)的专利代理申请事务: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商标无效后继续使用的后果会不会存在违法?
      商标无效后继续使用的后果会不会存在违法?会存在违法的情形;已经注册的商标,在有效期内会被无效有以下程序:1 持有人主动申请撤销2 他人提出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3 他人提出注册商标名称已成为行业通用名称的撤销申请4 他人认为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


·要如何鉴定商标侵权?
      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来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自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


·侵犯著作权的成立要件主要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的成立要件主要是什么? 如今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也迎来了一个新的巅峰,为了能够有更好的文化作品呈现在您面前,如果对当事人的著作权不进行保护的话,肯定就会打击到穿着者的积极性的,所以在我国侵犯著作权肯定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代价的。可是著作权所有者自己也要了解一下侵犯著作权的...


·一、证明商标的特点 (一)证明商标首先是商品商标或者服务商
      一、证明商标的特点 (一)证明商标首先是商品商标或者服务商标,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相比,又有许多不同点: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普通商标则表明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于某一经营者;证明商标注册人必须具有对商品或者服务检测和监督能力,普通商标注册人只须是依法登记的经营者;...


·法律上什么是知识产权如何司法保护
      法律上什么是知识产权如何司法保护 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对知识产权一般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保护,即由享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或国家公诉人向法院对侵权人提起刑事、民事的诉讼,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民事责任,以及通过不服知识...


·专利权公告日是怎么确定的?
      专利权公告日是怎么确定的?专利权公告日的确定等到申请日期满15个月之后,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