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协议书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协议书
  
  
  根据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甲方按照以下合同条款之( )项原因,决定自 年 月 日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1、 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 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3、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4、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5、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6、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7、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9、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10、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1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12、 乙方主动提出辞职;
  
  
  1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4、 其他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
  
  
  二、 甲方按照相关劳动法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书约定的条款,对经济补偿金做如下决定:
  
  
  1、 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2、 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 月工资合计 元。
  
  
  三、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终止通知书
  
  
  ____________:
  
  
  我们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届满(终止条件已出现),单位(本人)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现根据《劳动法》第_____条的规定,决定与你(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请你(单位)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____部门(给予)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签 收 回 执
  
  
  本人(单位)已收到单位(职工 )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相关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进行离职时,应书写相关的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协议书,对自身的劳动合同进行相应的解除。详细的书写相关的解除内容和解除时间,以便于在下一个单位进行相关的入职办理能够正常的进行工作,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工伤保险赔偿原则是什么?
      工伤对于劳动者来说是非常糟糕的一个情况,那么政府也会对工商保险赔偿有什么规定吗?工伤保险赔偿原则是什么呢?劳动者对于受到工伤以后能获得哪些赔偿是非常关注的。今天我们来给您简单讲解一下。请阅读下文。 工伤保险应遵循哪些原则: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


·二手房是否需要索赔卖方违约误工费
      二手房是否需要索赔卖方违约误工费1、针对拒签居间协议和拒收定金:如果卖家在中介处挂牌待售,按中介一般的操作流程,中介会先让买家签居间协议,由于居间协议仅有买方签字,所以居间协议还没有成立,卖家即使不签,也不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中介应当采取反向操作的方式,即将居间协议的主要内容确定后...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范本是怎样的?
      由于种种原因,用人单位决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劳动者送达正式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是证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再有劳动关系、表明解除合同时间和劳动者已收悉的法律性文件,也是处理可能出现用工纠纷的重要依据,那么,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是怎样的呢? 解除或终...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规定是什么?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规定是什么样的? 工程不管是建设工程、水利工程还是消防工程都是非常的复杂的,而且这些工程由于建成之后会涉及到广大人民的利益,所以对于这些工程的检验也是非常的严格的,而且对于这些工程的检验问题国家还制定了相关的检验规定,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规定是什么样的...


·眼睛无法矫正算工伤吗?
      眼睛无法矫正算工伤吗?如果在干活中受伤,则眼睛视力无法矫正算工伤。是否属于工伤与治愈与否没有关系。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即属于工伤。发生工伤事故,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工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材料有哪些?
      工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材料有哪些?工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材料有: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利证书;属地镇街规划建设办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质量监督情况说明》,或者市建设局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案凭证;市建设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


·辞职后原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怎么办
      辞职后原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定...


·单位如何招工程总承包商?
      单位如何招工程总承包商? 一、单位如何招工程总承包商? 招标过程一般可分为发标前准备、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三个阶段。 (一)发布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二)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一般主要审查: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


·一、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珠海有哪些条件?
      一、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珠海有哪些条件? 1、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


·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该怎么办
      不管是对一般的劳动者还是农名工,作为用人单位就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支付其相应的劳动报酬。而要是有拖欠行为的话,很显然是违法的,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但此时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该怎么办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该怎么办 在用人单位拖...


·到劳动局举报多久能处理
      去劳动局举报多久能处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二、发生劳动争议怎么解决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