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居两年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调解无效可以准许离婚。就是说夫妻双方如无法协议离婚,均可到法院起诉离婚。那么分居两年离婚起诉书怎么写,要注意哪些问题,分居两年如何界定,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离婚起诉书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3、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起诉书一式三份,人民法院要求2份,自己留一份。再加上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等材料一起递交到法院即可。
  
  二、写离婚起诉书需要注意什么?
  
  写好一份起诉书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不能有任何的错误。
  
  2、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3、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4、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写对自己不利的话。
  
  5、要写明有何财产、怎样分割、子女有谁抚养等若财产、债权、债务过多可另列清单。
  
  三、夫妻分居满两年,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吗?
  
  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去全面把握。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特别是在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另一方坚持不离的情形下,这种个人隐私性极强的证据,就更难举出。
  
  对于夫妻双方来说,离婚必须慎重,但是我们经常也见到夫妻因感情不和或其他原因,导致夫妻两人长期分居,夫妻关系名存实亡而起诉离婚。那么分居两年离婚起诉书是结束夫妻关系的最后手段,起诉书中提到的各种事实、理由、证据必须客观发生和真实,否则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将承担不利后果。


·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谁支付?
      对于未婚先孕的女性来说,独自抚养孩子略显吃力。孩子的抚养问题甚至成为了生活的负担,这不仅不利于女性的身心健康,更不利于孩子的成长。这时候抚养费的问题就比较棘手。那么,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应该由男方支付吗?下面就看看我们整理的相关内容吧。 一、未婚先孕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对于未...


·哪些情况下不能要求离婚
      虽说婚姻自由,但也是要符合了法律的规定,才能自由。在夫妻离婚的时候,相对来讲也是受到一定限制的,我国法律中规定在一些情况下,夫妻是不能要求离婚的。那到底哪些情况下不能要求离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不能要求离婚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


·什么情形不用返还彩礼
      什么情形不用返还彩礼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


·离婚夫妻财产怎么查
      一般情况下,对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自己可以私下进行调查,个人调查财产可以调查对方的存折、工资条、有无房产证等等比较方便的调查。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个人进行财产调查往往受限于地域、时间等的条件。如,对方的收入,一般情况下,个人去公司问对方的收入,是不会得到答复的。进行离婚财产调查的方法...


·出轨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出轨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一般来说,一方出轨对孩子抚养权影响不是很大。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是以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为原则。在实践审理中,孩子的年龄以及目前跟随哪方共同生活,对抚养权的归属具有较大的影响。具体来说: (1) 两周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一般都是归母亲的,除非母亲这边有极不适合...


·一、夫妻分割财产只公证不过户行不?
      一、夫妻分割财产只公证不过户行不? 夫妻分割财产只公证不过户是不可以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方并不算是真正的拥有房产,对于房屋的所有权还是有影响的,虽然离婚时房屋归女方,但是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以产权部门登记的产权人为所有权人。因此,如果你想出卖房屋,必须先过户...


·婚前财产的话如果离婚怎么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
      婚前财产的话如果离婚怎么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上述不动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但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


·包办婚姻是无效婚姻吗 ?
      包办婚姻是无效婚姻吗 ?一、包办婚姻是无效婚姻吗 我国《婚姻法》虽然明令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但对于包办、买卖婚姻的效力如何,则没有明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也规定,包办、买卖婚姻...


·一、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以后的财产执行吗?
      一、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以后的财产执行吗? 可以约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离婚判决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一)离婚案件在哪里申请强...


·协议离婚后反悔了如何处理
      在协议离婚中,很重要的一步就是签订离婚协议。但是由于对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过于草率,很多当事人在执行协议的时候就后悔了。协议离婚后反悔了如何处理?据此我们将为您解答以上问题。 一、协议离婚后反悔了怎么办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反悔...


·国家赔偿计算年限怎样确定
      在政府工作人员的执法过程中,由于政府工作人员受到利益诱惑或者是其他方面的原因,也可能会出现给公民带来侵权的行为。当我们遇到这样的问题的时候,国家为了维护公民权益,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赋予了公民追偿和赔偿的权利。那么,关于国家赔偿计算年限是怎样确定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