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强险中死亡伤残赔偿的限额是怎么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交强险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 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失,交强险的承保保险公司在十一元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即交强险对死亡伤残的赔偿额度为十一万元。
  
  
  上述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不仅仅局限于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赔偿,而且还包括丧葬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些项目的赔偿。
  
  
  如果机动车事故车辆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则上述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由十一万元降为一万一千元。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
  
  
  交强险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药费 :如产生了医疗、抢救等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确定;必然将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医院证明或鉴定机构鉴定书。(其算在医药费赔偿限额内,医疗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2、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5、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交强险,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唯一一个需要强制缴纳的保险,是在我们购买车辆的时候,如果在购买车辆的时候没有购买保险,在驾驶的过程中,如果被交警抓先行,交警可以依法扣留车辆,要求缴纳两倍保险费用的罚金等处罚。
  
  
  
  


·酒后驾车是一项十分危险的驾驶行为,特别是醉酒驾车,驾驶人会产
      酒后驾车是一项十分危险的驾驶行为,特别是醉酒驾车,驾驶人会产生视觉模糊、意识不清晰、反应能力迟缓、精神亢奋等不良反应,在路上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大大提升,甚至有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不仅严重危害道路公共安全,而且会导致无辜者的重大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那么,南京醉驾113会如何...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代理词?
      在您的生活中,对于交通事故是越来越常见的一件事情了,因为驾驶人的不安全驾驶或者是违章驾驶的情况的话是非常的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在进行权利维护的时候,我们选择以诉讼方式为之往往会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人在诉讼中需要准备诉讼代理词,现在,的我们就来告诉你怎么写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代理词...


·只有交强险怎么样理赔
      交强险赔偿是有限额的,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交强险理赔有规定的理赔范围,主要有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同时还有一种情况,也在理赔范围之内,就是被保险人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并不负有责任,也必须做出理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


·一、交通事故意外受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意外受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


·摩托车轻微肇事逃逸的规定是什么?
      摩托车轻微肇事逃逸的规定是什么?摩托车轻微肇事逃逸的规定是在达到一定的标准程度之下的话,才会构成轻微交通肇事逃逸的状况,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


·交通事故定残和工伤定残的区别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定残和工伤定残的区别是什么?1、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不影响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劳动能力鉴定参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标准>2006年新出标准,有兴趣可以去书店买或者网上查看。2、如果有工伤认定书,你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书个人申报期限是一...


·一、交通事故后工伤赔偿怎么计算?
      一、交通事故后工伤赔偿怎么计算?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


·中山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中山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


·办理房产抵押应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房产抵押应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须在签订抵押合同的30日内在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法定程序,也是不动产抵押活动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法律文件。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双方应带齐以下有关法律文件: ...


·肇事逃逸轻伤交强险赔偿是怎么样的?
      现在的道路四通八通,也越来越宽了,车辆也比以往的多,在这种情况下就特别的容易出交通事故,如果伤及人命的可能还会就医,除了治疗的费用,还包括营养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等,那就来了解一下肇事逃逸轻伤交强险赔偿是怎么样的?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肇事逃逸轻伤交强险赔偿是怎么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为了出行方便,很多人都购买了汽车,行驶汽车的时
      在日常生活中,为了出行方便,很多人都购买了汽车,行驶汽车的时候需要遵循相关的规定来确保行驶安全,其中一条规定就是禁止酒后驾驶。那么到底醉驾与酒驾有什么区别2018呢?不同情况的处罚有什么不同?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来为你解答这些疑惑。酒精检测吹多少是醉驾?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是判定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