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中其中一方有工作隐瞒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离婚中其中一方有工作隐瞒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向法院起诉,夫妻在离婚时已经议定由一方负责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这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索要抚养费。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二、解决孩子抚养费的方案有哪些?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出判决。
  
  综上所述,离婚后有一方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这个无特殊情况不能免除。如果其隐瞒收入不出抚养费,当事人可以替代孩子起诉到法院,等判决下来后还可以强执。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按照月收入的30%标准收取。只有其的确经济困难无力承担的,才能减少费用。
  
  


·一、拟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拟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拟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的注意事项是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作为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应当向其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该协议文书须...


·劳务关系有没有加班费,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加班费是对加班的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同的用人单位规定的加班费是有些许差异的,那么在劳动法中有没有关于加班费的相关规定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法有没有加班费的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


·股分公司入股职工有权上班吗?
      股分公司入股职工有权上班吗?上市前的所持的股份属于原始股,入股后当然是股东之一,但是股份持的少没有表决权。继续在该公司上班,当然有权领工资和享受福利待遇。这种制度把国营经济单位的部分固定资产作为共同所有,交各单位集体经营管理;将另一部分固定资产按每人出资情况划归职工所有。职工入股...


·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是否有效?
       如今,高楼大厦的出现速度就好比雨后的春笋一样的快速,但是有一个问题依旧困扰着我们,那就是大楼的修建真的安全吗,真的质量过关吗,真的不是豆腐渣工程吗?对此,政府颁布了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的出台是否有效,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一、合格: 1、外观基...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程验收中需要注意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程验收中需要注意什么? 水利工程一般都是外包进行建造,而且建造之前开发商会与工程承包商签订合同固定工程何时完成以及何时验收,而在验收的过程中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程验收需要注意什么呢?我们根据这一问题为您整理出相应的答案,请您来进行阅读一下吧。 一、水利工程质量评...


·景观工程质保金规定了哪些内容?
      景观工程质保金规定了哪些内容? 在建筑工程的分类中,有一类是景观工程。景观工程具有艺术气息、也具有观赏性质。随着现代经济格局的不断变化,旅游成为了一种新的出行方式,旅游业发展迅猛,景观工程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因此就催生了很多新的事物、新的经济法律规定。例如景观工程质保金规定。下面是...


·入职后被辞退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
      入职后被辞退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届满是什么意思?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届满是什么意思? 签订的劳动合同届满的意思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劳动合同期满。在这种情况下,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形外,其他情况若用人单位不愿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相关内容拓展 ...


·国定假日加班工资需要缴税吗
      国定假日加班工资需要缴税吗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


·已经生效工伤认定如何撤销?
      工伤认定对于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工作者来说是相当的重要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然后申请一定的补偿,但是如果受害者已经与工作单位达成和解,那么此时已经生效工伤认定如何撤销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关于这个问题的相关答案。 一、已经生效工伤认定如何撤销?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有...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有哪些?
      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根据工伤保险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审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