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一方不签字能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起诉离婚一方不签字能怎么办
  
  你起诉离婚,不需要对方的同意,提起诉讼你的法定权利;
  
  二、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
  
  在审理中,符合以下几个要件之一,法院是第一次就可以直接判离的:
  
  1、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而且分居在两年以上的;
  
  2、有第三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3、有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触及刑事的,受害人可以保留进一步起诉的权利。
  
  三、相关离婚的法律法规:
  
  (1)《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选择离婚一方不签字的,那么就可以选择起诉离婚了,起诉就是在对方不同意签字的时候选择的离婚方式,这时候是否离婚就由法院来判决了。所以,男女双方如果选择离婚,协议不成就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节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一、夫妻不和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一、夫妻不和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1、夫妻不和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有协商、向法院起诉两种,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


·如果想离婚怎么办理手续?
      当今社会不同于以往,离婚已经不是一件羞于启齿的事情,特别是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急剧上升,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的都可以办理离婚,但是现在很多人想离婚怎么办理手续却不是很清楚,其实双方协商一致之后或者是法院判决之后,准备好离婚需要的材料到当地的离婚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领取证件即可。 ...


·起诉离婚性格不合的流程是什么?
      在当代这个社会,离婚看上去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需要考虑很多的因素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结婚之后发现双方的性格不合,想要离婚,但是对于某些事项又协商不成,只能选择诉讼离婚。那么,起诉离婚性格不合的流程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起诉离婚性格不合的流程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包括什么
      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


·怎么算遗弃家庭成员
      1、家庭成员间的遗弃的认定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此处“需要赡养、抚养和抚养的成员”是指家庭中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这里的“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是指不具备或丧失劳动...


·事实婚姻符合条件主要是什么
      事实婚姻符合条件主要是什么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


·离婚损害赔偿中的责任主体如何判定?
      最新婚姻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有四个组成部分,过错推定原则应引入婚姻家庭领域的损害赔偿制度。作为侵权人承担的民事责任之一,损害赔偿具有制裁和防止非法行为的功能。这本身就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并对可能侵权的其他人具有警惕和预防作用。侵害对象侵犯一般侵权的对象可以是财产,...


·与他人通奸是否构成重婚罪
      一、与他人通奸是否构成重婚罪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


·父母抚养费给到子女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
      父母抚养费给到子女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子女...


·夫妻离婚关于小孩的抚养权归谁
      男女不管是离婚还是解除同居关系,此时如果生育了小孩,并且小孩尚未成年的话,那么都是需要同时对小孩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的。毕竟婚姻关系或者同居关系的解除,不会影响到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那通常夫妻离婚关于小孩的抚养权归谁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关于小孩的抚养权归谁...


·想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对于夫妻双方来说,不管自己因为什么原因导致离婚,但是孩子是无辜的,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对孩子负到自己应尽的责任。离婚时,法院如果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女方,男方是应该支付给孩子抚养费的。但生活中可能有一部分人就是以各种理由不给孩子抚养费,那么想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应该怎么办呢? 一、想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