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们在生活常常会遇到需要写一张欠条的情况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们在生活常常会遇到需要写一张欠条的情况,欠条也是一种十分重要的债务凭证。它是证明债务存在的强有力的证据,在今后借钱或者借东西的人不归还时对簿公堂的重要物证,所以在发生债务关系的时候一定一定要和他人签订欠条。那么欠条具体怎么写呢?让我们一起看一下。欠条主要由三点组成。首先是标题,欠条的标题一定是“欠条”了,虽然说起来很简单,但是生活中总会有人写错,如果写成“借条”或者是其他的名字,那么它的法律性质也会随之发生变动,值得注意。在正文中要写清楚债务的名字,以身份证上的为准,不要写什么其他非官方姓名上去。在名字的后方附上身份证号码,证明就是该人。然后再写上借了多少钱或者什么物品、物品的数量,利息是多少,多久借的、约定归还的时间。如果是借钱,那么所借钱的金额一定要大写,防止他人不怀好意地修改。最后就是落款了,一定要债务人和债权人双方签名并且印上手印。如果觉得不放心,还可以让第三人或者是律师在场作见证。值得注意的是,欠条最好由债务人书写,防止今后被反咬一口。因为不少债务人以债权人书写的欠条而自己不清楚写了什么为理由逃避债务。欠条一定要认真书写,字迹清晰,如此重要的债务凭据不可以马虎对待。
  
  
  


·上市的公司债券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上市的公司债券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一、上市的公司债券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这是指公司债券自发行日到还本付息日的期间不短于一年。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其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据此,可以计算和确定该公司债券的期限长...


·如何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


·债务转移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债务转移的有效要件有哪些由于债务的转移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因此法律对债务转让的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债务的移转,也不发生债务移转的效力。(二)被转移的债务...


·别人欠钱不认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认不还怎么办?别人欠钱不认不还可以首先和对方协商,对方不予承认,可以收集证据起诉。欠钱不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约定分期还款。协商不成需要通过诉讼解决。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并预交案件受理费。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债权债务关系结清办法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结清办法有哪些? 一、债权的结清办法 总体思路:依法清欠,有情操作;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一)债权清理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


·夫妻离婚前债务如何分担
      夫妻离婚前债务如何分担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前债务如何承担,要看是否为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


·夫妻一方的借款另一方需要还吗?
      生活中,夫妻对外借债时,一般也只是由一个人去借,而不是两个人一起去借。那么,在法律上,夫妻一方的借款另一方需要还吗?对于这个问题,不少夫妻在离婚时,为了避免后续麻烦,会进行明确的约定。那如果夫妻约定由自己单方还债会有法律效力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一、夫妻一方的借款另...


·存款证明需要公证吗
      存款证明需要公证吗? 一、存款证明需要公证吗? 个人存款证明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只需要提供一张身份证,然后去银行办理,基本上半天的时间即可拿到证明。 二、存款证明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中国农业银行办理留学存款证明的具体流程: 中国农业银行留学存款证明开具方法:申请人应携带本人...


·挪用公款中公款的认定是怎么回事
      挪用公款在我国是属于违反刑法规定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少发生,这是因为挪用公款罪主要是发生在国家工作人员中,或者是国有企业中的工作人员。那么我们在新闻报道中看到的挪用公款罪是怎么认定的呢,挪用公款中公款的认定是怎么回事呢?一、公款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由国家管理、...


·刑诉法法律援助条款是什么?
      刑诉法法律援助条款是什么?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为了争取宽大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往往会聘请一位律师代理案件。而有时候,被告经济条件困难的,可能请不起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指派法律援助中心给予帮助,这一点,在刑法中有明文规定。那么,刑诉法法律援助条款是什么?下面我们一...


·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有什么区别?
      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有什么区别? 1、发行主体不同 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 2、 收益稳定性不同 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用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