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派遣工合同到期有补偿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派遣工合同到期有补偿吗用工单位不续签,退回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不用补偿。职工无工作期间,劳务公司应当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工资  如果派遣公司不续签劳务合同,或者不再派遣终止劳务合同,或者再派遣待遇低于原用工单位,本人不同意解除合同的,派遣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支付补偿金。调解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前条规定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劳动派遣是社会上另外一种劳动形式,比一般的劳动关系更普遍,劳动者通过派遣公司的指派进行工作,比自己更容易找到工作一点,且劳动者会和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这份合同对劳动者起合法保护的作用,在劳动者没有工作时,应由派遣公司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一、本人工伤认定范文如何书写?
      一、本人工伤认定范文如何书写?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社保工伤赔付项目有哪些?
      社保工伤赔付项目有哪些? 一、社保工伤赔付项目有哪些?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


·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的情形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的情形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平时加班怎么算工资
      平时加班支付1.5倍工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平时时薪的1.5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时薪不低于2倍。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加班时薪不低于3倍。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机关举报。《劳...


·当事人年休假加班工资怎样报税
      当事人年休假加班工资怎样报税 一,当事人年休假加班工资怎样报税 年休假工资补贴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应当纳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基数。该月总计工资总额扣除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费用,超过5000元的,应当缴纳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一、重庆工伤认定办法规定的流程是什么?
      一、重庆工伤认定办法规定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程序怎么走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程序怎么走 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程序怎么走 先要到当地的劳动部门举报,再拿出用人单位侵犯你的相关证据,写成投诉文书递交劳动部门。受理范围,凡属本区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发生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均属举报投诉受理范围。 受理条件: 1、违反...


·疫情期间公司辞退员工中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形有哪些?
      疫情期间公司辞退员工中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形有哪些? 一、疫情期间公司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土建工程质量保质期是多少年?
      土建工程质量保质期是多少年? 根据建设工程条例,土建工程也是有期限的,土建工程质量保质期,地基和主体结构为设计该工程时的使用年限,装修工程为2年,屋面防水防漏为5年,暖气等为2年,对于施工过程中不合格工程,应当返修,如果在保修期内发生问题,施工单位应当赔偿,并履行返修义务。 ...


·律师见证赠与合同工作细则是什么?
      律师见证赠与合同工作细则是什么? 律师见证赠与合同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结合见证工作实务,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律师见证是指律师应客户的申请,根据见证律师本人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依...


·工伤认定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工人在上班过程中受伤后,应该在得到有效的治疗后,尽快向单位申请工伤认定。通过鉴定结果,根据不同的工伤登记,工人拿到的赔偿款金额也不同。劳动保障机构在受理的时候,会按照一定原则处理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认定原则的含义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给出的文章。 一、工伤认定原则的含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