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转让土地使用权委托地税局征收哪个税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转让土地使用权委托征收的是哪个税费?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1、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包括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三条)。2、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四)款〕。也就是说,此处自建与房地产开发公司自行开发商品房不是同一概念。二、土地使用税以什么为课税对象?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综上所述,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比较常见的销售不动产行为,发生在土地二级市场上。转让土地使用权会涉及到不少税费、比如契税、印花税及增值税等。其中增值税国税局会委托给地方征收。土地增值税的税额计算,按照转让土地的价值乘以税率。
  
  
  


·恩施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身边经常听说有关拆迁的事情,想必您也非常关心拆迁这件事情。那么您有没有想过各地的补偿标准其实是不一样的呢?答案是是的。各个地区的补偿标准不一主要是因为各地房价差异还有用地类型差异。我就为您介绍一下恩施州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县...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有哪几种?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有哪几种? 土地使用权具有高成本集中性,而且土地使用权可以经过一系列的手续后进行转让,但有些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土地使用权必须经过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权利的政府机关的批准之后有能力的投资商才可以正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并且不符合开发意图,而进行土地使用权投机的...


·在外地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
      一、 在外地身份证丢了可以异地补办吗?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允许公民在非户籍所在地办理身份证的更换、挂失、补办。意见明确,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


·一个土地使用证两家人用可以不可以?
      一个土地使用证两家人用可以不可以? 一、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最新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的征地...


·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吗?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代社会,如果要想,向银行进行贷款的话,那么银行是需要对这个人的资信状况进行一定的评估的,为了担保以后确实能够还款,所以银行有时候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担保,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吗? 一、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吗? 不能办理抵押贷...


·最新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城市建设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40000元/亩;旱地/园地:220000元/亩;林地:11000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550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城郊区...


·国家征收土地是强制的吗
      国家征收土地是强制的吗 一、国家征收土地是强制的吗? 1、国家可以强制征地,征收土地本来就是带有强制性的。这种强制性并不是无任何约束的强制,而是法律下的强制,必须依法履行规定的法律程序,只要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农民就必须交出土地。 2、合法征地的补偿,当然是很少的,也土地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各多少年?
      土地使用年限各多少年? 由于中国人对于家庭和房子的情结,十分重视土地所有权这个问题,国家法律规定了各种土地类型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可以保证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各种类型的土地使用年限也都有不同的规定,土地使用的最高年限是住宅用地,为70年,那么其他类型的土地使用年限又是多少呢?我...


·吉林省农村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吉林省农村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近几年来,国家为了加快城乡建设的步伐。在飞速的发展过程当中,大量的占用我国公民的土地。在征地的过程当中,各地公民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也就是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现在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吉林省农村征地补...


·农民土地承包权转让流程
      农民土地承包权转让流程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一般情况下是不得超过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程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程序分三种 (一)农户自主流转其承包经营权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流转双方洽谈磋商,认定流转方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