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土局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国土局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么?
  
  一、国土局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么?
  
  不具备行政强制执行权,需要向法院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代履行
  
  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1. 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
  
  2. 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
  
  3. 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
  
  4. 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
  
  (二)执行罚
  
  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执行罚可分两类:一是执行行政罚;二是执行罚。
  
  (三)直接强制
  
  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实施强制,迫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执行方法。
  
  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情况应当由行政机关向法院提出申请后处理,法院还需要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取证,确定在符合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的才可以执行强制处理。另外公民也应当履行相关行政决议的处罚决定,避免造成违法行为。
  
  


·立遗嘱怎么确定遗嘱执行人
      立遗嘱怎么确定遗嘱执行人 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


·强制执行能否执行养老金?
      最高人民法法院作出的(2014)执他字第22号《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养老金问题的复函》明确,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但是,在冻结、扣划前,...


·原告胜诉,诉讼费的承担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人民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建立暂予监外执行类帮扶机制条件是什么
      建立暂予监外执行类帮扶机制条件是什么在我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罪犯:(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其中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


·假释和监外执行区别都有几种
      一、假释和监外执行区别都有几种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剥夺自由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


·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以吗?
      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以吗? 一、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以吗? 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是可以的,但需要明确被执行人的资产范畴。 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的财产形态不一,数量大小有差别,但大同小异。 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


·暂予监外执行都有哪几种
      暂予监外执行都有哪几种 一、监外执行都有哪几种 1.患有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的,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


·过了申请执行时限怎么处理
      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其制度原理与诉讼时效有一定类似之处,都是为了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尽快稳定交易秩序。涉及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两个问题: 1.如何判断是否超过时效 民事诉讼法...


·先抵后售时的执行问题
      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商利用项目进行融资的情况并不鲜见,其中常见的方式有土地抵押融资和在建工程抵押融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工程竣工后自动转化为建筑物抵押权。在以上抵押未解除的情况下,如果抵押范围的房...


·一、法院执行后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一、法院执行后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


·有什么情况会监外执行?
      有什么情况会监外执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