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起诉时效是多久?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起诉时效是多久?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部分。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二、离婚财产分割办法是怎样的?1、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2、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3、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三、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利。综上所述,现在很多夫妻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选择协议离婚,对财产的分割做出约定。一般来说,协议签订后双方就应该遵守,不应该反悔。如果一方对协议条款不服,分割财产另起争议的,发起诉讼的时效是一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婚前/婚后赠与房产应注意哪些问题?
      1.以结婚为目的, 房地产作为“彩礼”性质的, 若婚约不成, 赠与人有权要回房地产, 但若是已婚,则不能收回。 2. 单纯将房地产作为“礼物”进行赠与的, 一般不能擅自撤销赠与。 3. 过户之前,可撤销赠与。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


·离婚孩子抚养费小学怎么计算
      在我国的社会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纠纷,纠纷处理不好,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不利于和谐社会氛围的建设。在我们身边,因夫妻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的纠纷争议也不断。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法律也作出了相关规定。那么,离婚孩子抚养费小学怎么计算呢?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离婚孩子抚养费小学怎么...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划分比较好
      夫妻离婚的时候,若有共同财产的话,则此时需要对财产作出划分,否则的话就不会允许解除婚姻关系。但在实际划分财产的时候,双方都想要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那这种情况下离婚财产怎么划分比较好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划分比较好 离婚时...


·离婚后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随着人们思想的开放,离婚再也不会是一件让人看不起的事情,而我们都知道夫妻在离婚后依然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当协商好子女归谁抚养后,另一方就得按照规定按时向抚养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如果对方离婚后不付抚养费怎么办呢?别着急,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离婚后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对方确...


·事实婚姻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一、事实婚姻的处理方式对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实际是确认其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婚姻法中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2)审理事实婚姻案件,当事人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裁定或应判决准予离婚...


·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其实也就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此罪的主体自然与受贿罪的主体就是不一样的了,一般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受贿行为。那法律中对此罪是如何处罚的呢?我们为您带来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


·登记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以判离婚吗?
      可能有的男女在认识很短的时间内就结婚了,而在登记结婚后却又因为一些工作上面的原因,导致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像这样的情况,如果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此时是否可以判决夫妻离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登记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以判离婚吗 依法领了结婚证,就...


·女方没离婚和别人生孩子是重婚吗?
      女方没离婚和别人生孩子是重婚吗? 一生一代一双人,是许多人的愿望。但是却有人背叛了婚姻忠实的誓言,不仅在家庭外找了另外的人,还有了孩子,这就是所说的婚外生子。此刻,有人可能会问这种孩子都有了的情况是重婚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


·子女上大学还掏抚养费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终止于子女满18周岁。在现实生活中,子女虽然已满十八周岁,但是他们上大学后仍然不能独立生活,这事也会向父母索要日常的生活费,尽管大部分家庭仍然会给子女,不过从法律上说上大学还掏抚养费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上大学以后抚养...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要注意什么
      在现代社会中,有很多人愿意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并且会把协议拿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因为他们认为,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婚内财产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那么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要注意什么事项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要注意什么 签婚内财产协议时,...


·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
      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 现实中,若是家电质量不过关发生意外事件的话,那么此时造成的损害往往是比较严重的。而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我国也专门规定了家电三包方面的内容,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带来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的内容,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