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国法律受著作权保护吗 一、中国法律受著作权保护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中国法律受著作权保护吗
  
  一、中国法律受著作权保护吗?
  
  法律、法规是没有著作权的,但经过汇编、整理后的法律、法规,是有著作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二、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有哪些?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三、著作权保护期限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也就是著作权的财产权利,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国家的法律制度不适用于著作权,因为出台法律制度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维护国家经济发展,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人人都可以使用法律制度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有著作权的这些作品,不经著作权人同意别人是不能使用的。
  
  


·商标授权人能举报商标侵权吗
      可以的,如果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抄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或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以及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都有可以举报其商标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


·根据相关规定专利诉讼是什么?
      根据相关规定专利诉讼是什么?专利诉讼是有关专利纠纷的诉讼。广义上的专利诉讼指所有关于专利权争议的诉讼。狭义的专利诉讼仅指对专利机关有关专利权的决定不服,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包括专利侵权纠纷和专利权的合同纠纷所引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各类专利纠纷案件,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为几年?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为几年? 一、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为几年?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规定如下: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可以转让吗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可以转让吗 一、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可以转让吗? 1、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不可以转让,著作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永久性的特点。《著作权法实施细则》中可以看出,其只规定了著作财产权可以转移,事实上也说明著作人身权是不能转移的。 2、著作人身权有如下法律特征: ...


·法律规定专利权去哪申请
      专利权去哪申请由申请人向政府主管部门(在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后,才能取得专利权。二、专利权什么时候生效?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


·专利申请减缴的条件有哪些?
      专利申请减缴的条件有哪些? 一、专利申请减缴的条件有哪些?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


·著作权中的发表权是否可转让?
      著作权中的发表权是否可转让?著作权中的发表权是不可转让,这是属于具有人身依附性质的,著作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所以,如果作品本身是自己的,即使你转让了著作权,以上权利你还是仍然享...


·申请商标无效官费需要进行收取吗?
      申请商标无效官费需要进行收取吗?是需要进行收取的;申请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局需要对注册商标进行评审,进行评审时会收取1500元的费用。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个人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权利是多久?
      个人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权利是多久? 一、个人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权利是多久?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就其它财产性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


·一、商标无效宣告资料邮寄可以吗?
      一、商标无效宣告资料邮寄可以吗? 商标无效宣告资料邮寄是可以的,商标做无效宣告需要: 1、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 2、经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代理委托书; 4、利害关系人证明资料、商标使用证据材料。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


·如何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
      如何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为什么要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办理登记,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可以证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那怎样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 一、为什么要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