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投资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股权投资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一、股权投资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注册资本>=500万元;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2、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3、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
  
  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200万美金等值货币;2名五年以上从业经验的高管。
  
  5、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
  
  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1500万美金等值货币;单个合伙人出资>=100万美金等值货币;申请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境外投资人, 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在其申请前的上一会计年度, 具备自有资产规模不低于一亿美元或者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二亿美元。
  
    《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 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二、股权投资公司及其经营范围和运作模式
  
  
  1、股权投资企业
  
  是指那些通过募集资金购买非上市企业股份的公司。
  
  2、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
  
  非证券类股权的投资及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咨询服务(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等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
  
  3、股权投资企业的运作模式
  
  1、募集资金
  
  2、确定投资企业
  
  (1)初步接触;
  
  (2)签署保密协议,达成合作意向;
  
  (3)商务沟通,尽职调查;
  
  (4)框架协议,投资决策;
  
  (5)签约合作。
  
  3、投资资金的投资、管理
  
  一般通过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对其投资、管理。
  
  4、投资后定期走访企业、参加重大决策
  
  5、退出方式
  
  上市交易(最好的退出方式)、股权转让、清算。
  
  综上所述,股权投资公司较其他股份制公司来说较为特殊,不能够按照一般股份公司的要求条件来注册,股权投资公司有五种形式,其注册条件也要依不同类型的公司来定,不同类型的股权投资公司有不同的注册条件,一定要搞清楚。以上即为对“股权投资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问题的解答,如您还有其他问题不清楚,一定记得登陆的网站,我们的专业律师会给您最专业的解答。
  
  
  
  
  


·上市企业融资案例带来的启示是什么?
      企业的健康运作必须有强大的资金作为支撑,阿对于上市企业来说,经营发展过程中也会暴露出资金短缺的情况,这样,当自有资金不足的时候,就需要对外融资。上市企业融资方式很多,实践中涌现了不少经典案例。那么,上市企业融资案例带来的启示是什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上市企业融资案...


·仅有出资收据股东身份能得到保障吗
      仅有出资收据股东身份能得到保障吗?仅有出资收据股东身份无法得到保障,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需要具备以下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1、有成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2、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实际出资是股东对公司最重要的义务,是必要前提和物质基础,是确认股权和股东资格的重要标准。对于不...


·分公司负责人可以签合同么?
      分公司负责人可以签合同么? 一、分公司负责人可以签合同么?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


·公司诈骗出纳会判刑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公司诈骗是单位犯罪,作为出纳是有责任的。必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直接责任人员及其人员范围。如果出纳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则会被判刑,如果出纳人员并非直接责任人且无重大责任,则不会被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和公司解除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
      和公司解除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


·允许公司股东退股情形有几种
      允许公司股东退股情形有几种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一)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是如何规定的?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改善,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之后,人们有更多的时间进行理财。股权投资是一种常见的理财方式,由于股权投资的风险性是比较高的,故而有些单位会在经营范围内提供咨询服务。你是否知道,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


·新公司法股权转让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股权转让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在有限责任公司里面,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持有不同的股份,在符合条件后,股东可以将股权进行转让,这种情况在公司发展过程中非常普遍。我国公司法对股权转让进行了特别规定,那么,新公司法股权转让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


·分公司章程的效力
      分公司章程的效力每一个合法的公司都有其章程,员工领导办事情一般都会依照章程来行事,章程是其必要的组成部分,而分公司章程的效力在公司运行过程中也起着重要作用,在给予公司自治空间的同时,网站带您分析其效力。公司章程一经生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公司章程的社团规章特性,决定了公司章程的效...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一、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可以通过私底下和公司协商的方式,或者是直接去仲裁或者法院诉讼。《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


·公司以严重失职辞退我有赔偿吗?
      公司以严重失职辞退我有赔偿吗?公司以严重失职辞退的是没有赔偿的,单位依据你严重失职,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