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东拒交股金应该如何办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股东拒交股金应该如何办理根据《公司法》解释三规定,股东未缴清出资的,可要求该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起诉股东,违约责任。其他股东可以一致剥夺其一部分的股东权利,如分红权,决策权等,其他股东也可以一致取消其股东资格;当然,也可以要求其补交股金。二、股东的主要分类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2、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3、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间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创始股东也叫原始股东。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4、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以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来分,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又分绝对控股股东与相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50%或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另外,公司股东还可以分为大股东和小股东,当然,这是一组相对的概念。相关的相关的股东应积极的服从股东大会的决议,如对这类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向股东大会进行说明,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公司也应考虑这类股东的实际情况,要求这类股东按照公司决议缴纳相应的股金。
  
  
  


·一、发生交通事故3死3伤怎么办?
      一、发生交通事故3死3伤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3死3伤需要立即报警,在遇到这种重大交通事故后,在拿到责任认定书---复议期内如果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就提出复议,没异议,就到法院立案----立案时,对肇事车辆进行保全,伤者没出院的情况下没法立案,但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二、...


·一、交通事故赔偿钱与责任划分有关系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钱与责任划分有关系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跟责任划分肯定是有关系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


·一、广西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广西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


·在我国不交物业费诉讼期限是多久?
      在我国不交物业费诉讼期限是多久?在我国不交物业费诉讼期限是三年,虽然诉讼实效期是三年,但是只要物业公司能提供三年内向业主催交过的证明材料,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


·如今很多人购买二手房都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此时如果成交的话
      如今很多人购买二手房都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此时如果成交的话,除了要支付房款之后,至少还需要支付中介公司的中介费用。那么通常购买二手房除了房款之后,还需要支付哪些费用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购买二手房,涉及到的费用有定金、首付、税费、居间服务费等费用。需要...


·交通事故的护理费标准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经常涉及到护理费的赔偿问题,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需亲属或护工护理得的,由赔偿义务人对该费用进行的赔偿。为了解决护理费问题,我国法律规定了交通事故的护理费标准。那么,具体来说,交通事故的护理费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的护理...


·交通事故认定的方法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认定的方法都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认定的方法都有哪些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


·违章停车罚款在哪里交
      交违章停车罚款需要带上驾驶证,行驶本到附近的交通处理中心(交警大队大队、交警支队、车管所等)处理违章。车辆被贴违停罚单一般都是因为在不允许停车的地方长时间停车。一般是罚款50-200元,不会扣分。现在各省市也都出台了网上处理平台,APP处理等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


·广州机动车牌照转让可以吗,车牌补领程序是什么
      广州机动车牌照转让可以吗,车牌补领程序是什么购买汽车之后办理车牌就是我们需要去关注的事情,对于车辆来说车牌就好比是我们的身份证号码,如果没有上牌照的话车辆是无法上路使用的,车牌也方便了交通部门对车辆进行管理,不过对于车牌有很多人有不一样的看法,所以会想要进行转让购买,那广州机动车...


·醉酒驾驶是严重违反相关法律的犯罪行为,醉酒驾驶人一旦被交管部
      醉酒驾驶是严重违反相关法律的犯罪行为,醉酒驾驶人一旦被交管部门查处、或因为交通事故被举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除了吊销五至十年驾照以外,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判处半年以内拘役并处罚金,被处以拘役的酒驾人一般在看守所内执行,至刑期结束后方能予以释放,那么,桐乡醉驾进看守所感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方法是怎样的
      公安交警部门在对交通事故作出处理的时候,需要先对事故的责任作出一个认定,这样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处理。那么具体而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方法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方法有哪些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 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