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伤轻重伤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通伤轻重伤标准是什么?1、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2、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害的,是需要按照造成的伤害情况来进行赔偿的,相关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住宿费等,涉及到造成了轻伤以上情况的,都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特别是对于驾驶人员违法的情况下,可以处有期徒刑。
  
  
  


·一、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是什么?
      一、 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是什么? (一)认定标准: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


·深圳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俗话说,买房需谨慎。特别是对于目前的二手房市场来说,更是如此。近些年来深圳二手房交易市场呈现出异常火爆之势,由于买房者的增多,二手房交易纠纷也逐渐增多,那么在深圳二手房交易时应注意些什么呢?接下来,关于深圳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深圳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


·婚姻法离婚财产车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现在人们结婚的时候,像房子车子这都是一应俱全的。车几乎已经成为家庭必备的代行工具。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不仅针对共有财产未进行分割,对房子车子等不动产分割也是您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那么我国婚姻法离婚财产车分割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将为您做出详细介绍。一、婚姻法离婚财产车分割是怎...


·一、交通事故扣车取车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扣车取车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一般情况下在交通事故中扣留车辆的期限为三十日,如果没有法定原因三十日满后必须放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


·哪些情形不属于延期交房
      哪些情形不属于延期交房通常出卖人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便构成延期交房,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延期交房违约责任:第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按时交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据此,因不可...


·交通肇事方逃逸的应如何处罚?
      交通肇事方逃逸的应如何处罚?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1、责任认定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


·湖南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赔偿是怎样的
      湖南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赔偿是怎样的 湖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948元/年; 人均消费性支出23163元/年; ...


·犯罪分子坐牢了罚金还要交吗?
      犯罪分子坐牢了罚金还要交吗? 一、犯罪分子坐牢了罚金还要交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主刑后,还并处罚金的,罚金刑是需要执行的,如果犯罪分子不交纳罚金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


·怎样打交通事故官司?
      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双方当事人一般都会选择及时报案,由交警到现场勘查后出具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对认定书表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轻微的交通事故不会诉讼至法院,诉讼过程耗时耗力,但如果在事故中出现了人员伤亡,而赔偿问题又得不到一致的解决,打官司就在所难免了...


·道路交通事故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构成要件是什么? 1、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 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没有违章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 损害他人健康的客观存在是构成侵权损害民事责任的前提。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或者某种行...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车辆追尾对方全责的话,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对方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