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祸发生死亡责任怎么划分责任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车祸发生死亡责任怎么划分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赔偿首先是赔偿项目的问题。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其次是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普通老百姓喜欢用“精神损害”或者“精神损失”来作为此项的权利主张的提法。根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再次是死亡赔偿金的主张及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还有丧葬费的主张。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最后,是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的主张和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相关的交通案件的受害者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申请索赔,按照自身的实际治疗费用、辅助治疗器械、营养费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递交自身的实际损失证据,交通肇事者应积极的赔偿。
  
  
  


·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一、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根据《刑法》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


·一、交通事故身体擦伤能拿误工费嘛?
      一、交通事故身体擦伤能拿误工费嘛? 《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实践中的误工时间一般是住院期间加司法...


·交通事故行政复核申请书范文?
      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后,会制作一份责任认定书,然后根据责任责任定书划分的责任承担责任。如果对责任责任书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核。那么,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交通事故行政复核申请书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交通事故行政复核申请书范文申请人:????????? ,男,汉族,19 年 月 日出生...


·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契税交法
      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契税交法 (一)普通住宅 0--90平方米(含90平),内环内总价在330万(含330万)以内,内外环间总价在200万(含200万)以内,外环外在160万(含160万)以内契税:1%(客户必须是首次购房的)90—140平方米(含140平)契税:1.5%(客...


·交通事故责任人处理办法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拥有汽车的人越来越多。在日常开车的过程中,由于有些司机的操作不当,导致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那么发生事故时应该怎么办?如果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作为车主一定要冷静,具体的交通事故责任人处理办法您可以参考下文。 交通事故的构成条件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


·开车撞死人后怎么处理判刑吗
      开车撞死人后怎么处理判刑吗 一、开车撞死人后怎么处理判刑吗 开车撞死人是违反了我国《刑法》的第一百三十三条,因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导致发生重大事故、导致人重伤、死亡,还有就是公私财产遭遇重大损失的事件,将会被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的处罚有哪些
       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的处罚有哪些 1、《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


·交通肇事罪能不能判缓刑
      一、交通肇事罪能不能判缓刑 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规则和因素,包括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 1、法定因素。 (1)看是否具备法定从轻和减轻情节。 也就是是否符合《刑法》第67条和68条关于自首和立功的规定。具体到...


·交通事故调解书有法律效力吗?
      交通事故调解书有法律效力吗 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自愿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文书形式。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经过协商,处理好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当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必须共同请...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纠纷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在交通事故纠纷中,最为复杂的就是各类赔偿费用。我国的交通事故赔偿分为医疗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其中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是对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


·酒驾无证驾驶撞死人怎么判刑? 我国交通法上明确规定
      酒驾无证驾驶撞死人怎么判刑? 我国交通法上明确规定,不允许无证驾驶以及酒驾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明知故犯,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酒驾无证驾驶撞死人怎么判刑呢?关于这个问题,的我们为您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整理了如下资料,以供您参考。 酒驾无证驾驶撞死人怎么判刑 (一)根据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