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小有什么处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小有什么处罚?
  
  实践中,可以是自然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行贿,也可以是单位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1、自然人犯该罪,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对于罚金的数额,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主要根据行贿的数额和情节来确定。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自由刑处罚,主要根据职责权限的大小和在行贿中所起的作用大小来确定。
  
  3、免除或减轻刑事责任的特别规定。本条第3款对该罪的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的情节作了特别规定。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是指行贿人在行贿行为未被追诉前,主动交待其行贿行为的,也即在行贿行为未被追诉前有行贿自首行为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不管犯罪轻重,只要有自首行为的,均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这对瓦解贿赂犯罪分子具有重大意义。
  
  4、在被诉前主动交待,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不追究刑事责任。
  
  5、在被诉前主动交待,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6、行贿在5000元以上,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7、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8、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9、关于数额标准,有的省规定个人行贿1.5万元、单位3万元
  
  二、刑法条文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司法解释
  
  根据2016年颁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一个人的职位和能力往往就可以决定其行贿能力,通过职权想他人行贿的举动带来单位内部架构的紊乱,需要及时进行清理和处罚,否则将影响公司后续发展。行贿行为又可以分为个人和集体行贿,个人行贿个人承担责任,集体行贿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休息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休息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其实也是比较多的,而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单位就需要按照规定给员工放假,并且还要保障员工在节假日期间的工资福利才行。不过现实中有的单位可能需要在此期间安排加班,那此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


·用工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劳动者就应该按照约定好的内容来工作。如果劳动者的行为令用工单位不满,那么用工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在法定条件下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工单位要如何解除劳动合同?的我们在本文就上述问题为您介绍如下。 一、用工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工伤认定期间换工作可以吗?
      在一些生产企业,由于机器设备众多,职工因工受伤的情况比较常见。通常来说,单位会主动帮其处理工伤认定手续,在这段期间,职工享受停薪留职工资待遇。而有的人还没等认定结果出具,就准备换工作。那么工伤认定期间换工作可以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工伤认定期间换工作可...


·弱电工程质量规定有哪些
      弱电工程质量规定有哪些内容? 弱电工程是电力工程的一种,一般是家庭用电。随着我国弱电工程的建设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可以使用照明、电器。弱电工程建设有着严格的质量标准。那么,弱电工程质量规定有哪些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弱电工程质量规定有哪...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有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有吗?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需要支付工资,单位有权要求有感染风险的职工居家隔离,通过网上办公等形式提供劳动,或者就居家隔离而无需提供劳动。这种情况严格上来讲,属于单位的工作安排,可以协商工资待遇,如协商不成的,应该按正常的工资支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劳动者怎么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自动辞职,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一般不赔偿,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根据造成的损失额赔偿。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员工的加班工资能用来考核吗?
      加班工资能用来考核吗?考核奖和加班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主要是基于考核制度,干的好拿的多,干的差拿的少,加班费是劳动者正常工作之外加班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费用,两者不能混为一谈。考核奖就是单位对职工的业绩、成绩、作业等进行评定和考察。根据考核等级的顺序进行奖励。各个单位不同,考核...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久?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久?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


·受工伤后企业瞒报怎么办?
      受工伤后企业瞒报怎么办?受工伤后企业瞒报的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


·工程结算是什么?
      工程结算是什么 一、工程结算是什么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


·手指的工伤鉴定标准有什么相关规定?
      工人在用机器作业时极有可能使手指受伤或被割断,双手是人进行生产劳动最重要的部位,对于残疾人更是表达意愿感情的工具。我国伤残等级从一到十等级严重程度递增,关于手指的工伤鉴定标准,规定中明确写明手指部位缺失受损的有四级伤残和六级伤残。除了工伤标准外法律还有哪些规定?整理了如下资料可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