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的误工赔偿怎么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通事故的误工赔偿怎么算
  
  在追尾的交通事故中,能够证明伤者是具备工作能力的,可以获得误工费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伤者接受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交通事故赔偿误工时间怎么算?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从《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知道,发生交通追尾事故让当事人因此耽误了工作的,可以主张误工费。从这点上来看,其实也不是所有交通事故中都能够主张误工费赔偿,肯定要存在误工的事实,之后才能要求误工费的赔偿。在确定受害人的收入状况的事后,注意区分是属于有固定收入的,还是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不同,确定受害人收入状况的方式不一样。
  
  


·车祸陪护的误工收入证明需要开吗?
      车祸陪护的误工收入证明需要开吗?需要的;单位开具工资证明。交通事故索赔工资及误工费所需要的证明:1、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2、收入状况证明,...


·云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内容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同时交通事故也会为我们带来不同程度的伤害。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如何进行赔偿是重要的一点。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各个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云南省作为我国西南部的一个大省,在云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总结了相关内容。 云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几个小时内报警有效?
      一、交通事故几个小时内报警有效?交通事故不论几个小时内报警都是有效的,但是需要考虑到现场的维护和证据的保存问题。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应当在提出请求后10日内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交通事故扣车费用需要缴纳吗
      交通事故扣车费用需要缴纳吗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所以肇事车辆的停车费,应该由交管部门支付给停车场,而不应该把这个费用,转嫁给肇事车主。不论从...


·购买套牌机动车有怎样的处罚
      购买套牌机动车有怎样的处罚一辆机动车对应着一个车牌号,但在实践中我们却经常发现一些套牌的情况,此时很容易将对方的违章行为记在自己的头上,很显然是对自己利益的损害。而对于购买套牌机动车的行为,我国也是规定为违章行为,因此就需要对当事人作出处罚,那具体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罚呢?请一起在...


·车祸起诉费用需要多少
      车祸起诉费用需要多少 一、车祸起诉费用需要多少 诉讼费用、申请执行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律师费用 (一)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1、 1万元以下50元; 2、10万元以下,标的额 ×2。5%-200元; 3、 20万元以下,标的额 ×2%+300元; 4、50万元以下,...


·一、发生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
      一、发生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一般在治疗终结之后,《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


·近几年在房地产交易市场快速发展,房产买卖成交价格和数量不断攀
      近几年在房地产交易市场快速发展,房产买卖成交价格和数量不断攀升的同时,也带动了住房租赁市场的蓬勃兴旺,加之国家推出了一系列鼓励住房租赁业务发展的政策,城镇化建设改造也在持续向前推进,城市外来人口增多也形成了大量的房屋租赁需求,为了规范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在房屋租赁时都会签订...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官司处理方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官司处理方式是什么?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官司处理方式是可以要求责任人员承担民事方面的赔偿,则是除此之外的话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肇事后逃逸,不履行法定义务,事实上形成了新的违法行为。因此,交通肇事逃逸,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或是刑事责任都要比没有逃逸严...


·年社保要交多少钱?
      一、社保交多少钱 1、社保的缴纳费用是按照工资的比例来决定的, 2、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生育保险0.7%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0.5...


·交通违章如何缴纳交通罚款?
       交通违章如何缴纳交通罚款? 交罚款时需要准备的材料:违章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只有带全了这两件证件才能在电脑上查询信息。注意要本人带上自己的驾驶人才可以查询违章信息、打印违章罚单,现在不允许他人代办了。 然后去交警部门办理交罚款业务,在交警部门大厅里,你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