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加班费基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合法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加班费基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合法吗?不合法的;应该要按当事人的平均收入来进行计算。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 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 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 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 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综合上面所说的,加班费就是属于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超过了正常的工作时间所要给的费用,对于这笔费用不能低于当地的工资标准,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劳动法》来进行处理,如果工资不合法的话,那么作为劳动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利益。
  
  
  


·一、非工伤的待遇具体是什么?
      一、非工伤的待遇具体是什么?(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贵重药费、住院的伙食费及就医路费则由本人负担。(二)病伤假期工资:医疗期间连续6个月内的,按月给付病伤假期工资,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工程质量鉴定的必须条件是什么
      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与建筑工程相关的问题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最好是会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的建筑造价工程师。《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


·一、劳动合同章盖公章还是人事章?
      一、劳动合同章盖公章还是人事章? 都行,二者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通常盖公章或盖合同章,劳动合同盖公章和合同章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通常大公司有合同专用章,小公司没有专门设定合同章,用公司公章代替。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签订后,签字盖章后生效。 根...


·肘关节工伤鉴定不了怎么办?
      肘关节工伤鉴定不了怎么办? 一、肘关节工伤鉴定不了怎么办? 肘关节工伤鉴定不了可以在了解具体原因之后,向有关的部门申请重新鉴定。发生工伤伤害后,员工或者用人单位要第一时间进行申请工伤,确保员工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仅骨折经过治疗没有丧失功能的不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劳动能...


·一、合同到期了员工不续签怎么办?
      一、合同到期了员工不续签怎么办?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


·在我国未续签劳动合同要赔偿双倍工资吗
      本质上有些劳动关系引发的争议完全都是能够通过对话协商的方式来解决的,企业各部门的管理层应该把基层职工的一些意见及时地反映上来,公司各部门相互之间进行配合创造出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也是有利于本单位的发展的。比如说,续签劳动合同的这种事肯定是很多职工关心的,那么,在我国未续签劳动合同...


·克扣工资赔偿金是多少?没有被支持怎么办?
      克扣工资赔偿金是多少?没有被支持怎么办? 一、克扣工资赔偿金是多少?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提前复工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提前复工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提前复工根据实际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后果的严重性,当事人可能需承担以下三类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


·离婚是否需要退聘金有哪些情况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2.结婚前给付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工程纠纷中一种常见的表现形式,针对这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工程纠纷中一种常见的表现形式,针对这样的纠纷案件,法院进行审理的时候也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那么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是什么?下面我们收集了相关条文,我们一起来阅读下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


·到社保局解除劳动关系后社保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员工办理社保。但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将不再承担员工社保缴纳的责任,可以到社保局凭借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办理停保。那么,到社保局解除劳动关系后社保怎么处理?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到社保局解除劳动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