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吗?公司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法》第35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法》第74条规定只有在三种情形下,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向公司主张出资回购请求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所以,公司一旦成立,除非属于三大法定退股事由之一,股东不得抽回股本也不能要求公司退股,只能向他人转让股权。二、股东抽逃出资会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1、对公司要承担的责任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抽逃出资的股东不可以诉讼时效经过抗辩,即,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补足出资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股东抽逃出资,其实是对公司的侵权行为,且是对公司的不守承诺的行为,另外,股东抽逃出资会使公司资本补足一直处于持续状态,即侵权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因此,补足出资的责任可以突破诉讼时效的限制。再者,为了公司资本维持的原则,也应当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2、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法律责任除了公司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补足出资外,公司其他已经按约全面出资的股东还可以根据发起人协议或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抽逃出资的这种行为,多半都是在投资以后发现公司连续处于亏损状态,股东当然是担心自己的投资会彻底亏本,所以才有抽逃出资的做法。但实际上,从投资做股东的那一刻就应该知道任何的投资都是有风险的。
  
  
  


·入职5个月被公司辞退的相关补偿
      大多情况下,入职之后公司会对员工的基本工资保障进行核算,对于刚入职的工作人员,相对的会合理发放劳动所得,如若在合同有效日内被辞退,根据相关法的劳动规定,该公司必须对被辞退的相关人员作一定数额的补偿,入职5个月被公司辞退的相关补偿公司该如何准确的支付到相关人员手中,下面我们就为您详...


·上市公司融资比例公告具体内容是什么?
      上市公司融资比例公告具体内容是什么?每个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都会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况,这个时候,他们往往需要融资来帮助公司度过危机。这其中,上市公司往往会需要巨额资金的融资,而融资的方式又不单一。这个时候就涉及到了融资比例公告的相关事宜。那么上市公司融资比例公告中具体有哪些内容?下面...


·公司裁员代通知金和赔偿金的区别在哪?
      公司裁员代通知金和赔偿金的区别在哪? 两者适用条件不同代通知金支付的条件有三个,分别为不胜任工作解除、医疗期满解除、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只有在这三种情形下的解除,才有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很多,上述三种情形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有协商解除、法定裁员、员工被迫解...


·分公司的租赁合同怎么签?
      分公司的租赁合同怎么签?1、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写明住房具体情况合同要写明住房用途合同中要约定好租赁期限。2、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修缮责任的承担住房状况变更转租的约定违约责任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二、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吗1、有营业执照的...


·公司法对出资人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对出资人的规定有哪些? 一、公司法对出资人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对股东出资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货币出资方式。货币...


·公司法人章的管理规定有哪些要求?
      公司法人章的管理规定有哪些要求? 印章作为单位或公司的法律有限凭证,在日常的使用上都应该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那公司法人章的管理规定有哪些要求,首先我们在这里要告诉您无论是公司法人章或其他公司印章都做为公司的法律凭证,应该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和专人保管,禁止他人篡改挪用。那我国对此...


·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
      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 一、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怎么申请呢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


·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偷拉货物怎么办
      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偷拉货物怎么办?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偷拉货物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九十六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


·上市公司融资比例是多少?
      上市公司融资比例是多少? 一个公司要发展壮大,必须要具有雄厚的资金链,才能够支持这个公司在市场当中打败其他的竞争对手,当然,公司上市也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方式,往往能够使一个企业变得更加有市场活力和价值,很多人对上市公司融资比例是多少不是很清楚,接下来让我们告诉您,上市公司的融资情...


·企业上市基本条件是什么
      企业上市基本条件是什么(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四)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发...


·公司登记注册的主要程序
      公司登记注册的主要程序 想要成立一家公司,登记注册肯定是少不了的。可是很多人对公司登记注册的主要程序却不了解,在注册公司时,浪费了很多的时间。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公司登记注册的主要程序。 一、公司注册流程 第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第二步:到刻章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