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况下只能起诉离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存在哪些情况只能起诉离婚,而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我们知道打官司,原告都需要到被告第法院起诉。但是现在人们为了生活外出打拼,实际居住地都与户籍地不同。这时候,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情况下只能起诉离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况出现,当事人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才能离婚: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而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其代理人参加诉讼;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虽然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如果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只是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解除关系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才可直接向法院起诉;5、双方是在国外或港、澳、台登记结婚的。对于不在祖国内地登记的婚姻,不管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协议,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离婚。二、去哪个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与协议离婚相比,起诉离婚的手续确实比较复杂,耗费的时间也比较长。不过起诉离婚的话,彻底解决婚姻纠纷的可能性更高。而且由于司法程序的介入,更有利于当事人查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数量,防止对方出现转移财产等情况。
  
  
  


·离婚后男方还能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后男方还能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男方还能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下列情形之...


·离婚协议书自己写还是到法院领取
      离婚协议书自己写还是到法院领取?自己写就可以。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 是由夫妻亲自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就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应包括的内容: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


·民法总则变更抚养权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一、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


·夫妻离婚家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夫妻离婚家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


·拘留后不逮捕国家赔偿可以得到吗?
      一、拘留后不逮捕国家赔偿可以得到吗? 拘留后不逮捕国家赔偿可以得到,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双方负担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


·爸妈离婚财产与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生活当中不一定所有的子女都不能够理解父母离婚这样的事情。父母离婚以后的事情,有些是紧紧围绕孩子展开的,有些也仅仅是夫妻双方之间的事情。比如说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财产的分割问题,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解决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爸妈离婚财产与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爸妈...


·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国的刑事案件大部分都是属于公诉案件,但也有
      相信您都知道,我国的刑事案件大部分都是属于公诉案件,但也有一部分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那么这个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吗?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吗? 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


·离婚可不可以要精神赔偿金?
      离婚可不可以要精神赔偿金?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向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失费赔偿需要一些法定的情形。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


·对商家惩罚性赔偿性质是什么?
      惩罚性赔偿性质是什么?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规定具有公私混合法性质。惩罚性赔偿的主要目的在惩罚性赔偿于通过对行为人的惩罚来维护社会利益,是国家为自身需要而作出的强制性干预结果,尽管也有因无形损害而对受害人提供慰藉的需要,但更多的是国家为了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惩罚、预防的需要,体现了惩罚...


·办理离婚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般在协议离婚中才需要办理离婚证,而要是诉讼离婚的话,则最终获得的是离婚判决书。对于当事人来讲,若协议离婚的话,则最好先了解清楚办理离婚证的流程是怎样的,这样才能更好的解除婚姻关系。下面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办理离婚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