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多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多长 一、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129条“第一百二十九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环境保护法》第42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及《海商法》第265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另外,诉讼时效可以被中断(就是从新计算),但受到《民法通则》第137条20年的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请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存款纠纷等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
  综合所述,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来说,债权债务法理上又可以分为合同之债、侵权之债等,因此,具体问题要适用具体的法律规定。当然,一般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在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前,当事人有举证的义务,所以最好事先将所有证据材料准备充足。


·2023年到了欠钱不还怎么办?
      到了欠钱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的处理方法如下:1、欠钱没能力偿还的处理方式是,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期偿还债务。确实无法实现债务的,只能把当场的财产用于抵押偿还债务。2、但如果是有能力可以偿还而拒绝执行的,法院可以以拒不执行为由,对败诉方进行拘留。二、追讨欠款的合法方式有哪些(一)和...


·借条上官司原告出厅吗?
      借条官司原告出庭吗?因借条打官司的情况下,原告一般要出庭,但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处理。所以民事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上诉,原告可以不出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借款利息如何计算 借款利息约定不明该怎么办
      借款人所享有的债权基本上由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两部分构成,借款本金的数额是确定的,一般不会发生争议。而借款利息的计算问题则相对复杂,因为计算利息的前提是确定利率,利率不同则利息数额不同。那么,借款利息究竟应该如何计算呢?此外,在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时该怎么办呢?下文将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


·犯罪嫌疑人的行贿款被退回如何认定
      一、犯罪嫌疑人的行贿款被退回如何认定?行贿款被退回也构成行贿。受贿罪的犯罪构成很明确,事后退赃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会减轻处罚。受贿如果已经既遂,退赃只是量刑情节了,不影响定罪了。受贿既遂,行贿也就当然成立了。《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


·挪用公款罪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挪用公款罪辩护词应该怎么写?挪用公款罪辩护词应该写受某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参加本案庭审,现就某某涉嫌犯罪的事实及法律适用,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合议时予以研究。审判长、审判员:受张某某的委托,吉林享和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参加本案庭审,现就张某某涉嫌犯罪的事实及法...


·现在借条的监管人对债务有连带责任吗?
      现在借条的监管人对债务有连带责任吗?资金监管人不同于保证人,如果仅约定资金监管人负有监督款项使用、归还的责任,但监管人无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则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仅能依据合同追究监管人的违约责任,而无权请求资金监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借款“监管人”的法律性质如...


·股东收取公司转款,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否认公司法人格,须具备股东实施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以及该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法定要件。认定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意思、公司与股东的财产是否混同且无法区分、是否存在其他混同情形等。公司向股东的单笔转账行为尚不足以证明公...


·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税收是国家财政收人的主要来源。依法保障国家的税收,对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税务工作...


·信用卡诈骗报案后还款可以减轻罪行么?
      社会飞速发展,信用古往今来都是一笔财富。各个银行和金融机构都有信用卡办理业务,但是一些人在使用信用卡后却无力还款,此时银行会报案,信用卡诈骗报案后还款可以减轻罪行么?不少人都希望通过报案后积极还款来避免被追究责任,下面就介绍相关看法和知识。 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


·合伙企业的债务怎么承担?
      合伙企业的债务怎么承担?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其中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这三种。不同类型的合伙企业其债务承担方式是不同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