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隐名股东签了章程不出资算股东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隐名股东签了章程不出资算股东吗虽说他是隐名股东,但他名下给钱如确已完成,他就是法律意义上公司股东,能够对抗第三人。事实上给钱人与挂名股东权利义务按他们之间的商定解决。隐名股东不能以公司股东身份对抗第三人。他的权利遭到挂名股东侵犯的只能通过要求赔偿损失救济。我国公司法和司法解释,认同隐名股东存在,但股东法定资格应以公司章程表现的挂名股东为准。对于挂名股东或实际出资人与公司之外的第三人之间的纠纷,视为外部关系之间的纠纷。公司债权人即外部第三人在挂名股东的股东资格确认上,注重形式要件,应当以工商登记为准。在善意第三人与公司进行交易时,不应也不能苛求其去确认具备形式要件的股东是否与实际出资人一致。因而在处理公司股东与公司债权人纠纷时,应先由挂名股东在认缴的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之后由挂名股东向实际出资人追偿。但是,如果公司债权人在交易前就明知挂名股东的事实,并知晓实际出资人,则债权人应该向实际出资人主张权利。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需承担的责任是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不论是挂名股东后面的实际出资人或者是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在有未实际缴足出资额时,公司设立时的所有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挂名股东此时应对任一股东未缴足出资额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即使挂名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签有协议,约定如有债权纠纷由实际出资人承担责任,但这个协议只能约束双方当事人,并不能作为挂名股东不承担责任的依据。综上所述,在公司法当中是认同隐名股东的存在,挂名股东验资报告不是他出资的情况但是出资完成了即可,而如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利遭到了挂名股东的侵犯的,那么就只有通过赔偿损失来解决问题。
  
  
  


·公司注册资本能减少吗?
      公司注册资本能减少吗?公司注册资本是投资者的投资总额,而且投资者根据各自出资的多少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在出资时,公司经营可能出现资金困难,要求减少出资,那么公司注册资本能减少吗?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公司注册资本能减少吗?公司注册资本是可以减少的,但是不能随...


·公司的股东决议有效期是多久?
      公司的股东决议有效期是多久 一、公司的股东决议有效期是多久 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如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包括以后的股东会决议),没有对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作出约定或规定,就应当认为长期有效。 二、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体现股东意志 股东大会是...


·哪些情况下公司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哪些情况下公司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1、公司设立时,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三款: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


·担保公司法人法律责任都有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公司的种类大小什么的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对于所有的公司来说都是有一个共同的地方的,那就是每一个公司都是有法人的。法人对公司是有法律责任还有相关的义务的。那么担保公司法人法律责任都有什么呢? 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承诺履行一定义务,该义务应该由其所在公...


·犯了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怎么判刑?
      犯了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应当根据不同的犯罪事实,认定不同的罪名来进行判决处理,具体情况如下:1、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在我国公司法人怎么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法人变更等于公司因为某种原因而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因为在这里所说的公司法人变更不是某一个具体的职位产生了更换和替代,而是公司的经营结构可能整体上都发生了转换的,所以公司法人变更这对于公司的各位投资者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有些公司可能就是因为公司法人的变更最终走向了破裂。那...


·多大年纪不能注册公司
      多大年纪不能注册公司 我国法律法规对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条件在积极方面并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能承担民事义务; 2、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3、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一般年龄达到18岁就会被认定为...


·泰州公司注册的流程有哪些
      泰州公司注册的流程有哪些泰州公司注册的流程和其他地方基本上保持一致。一般来说,没有什么特殊的法律规定,各个城市注册公司的流程都是一样的,只是在注册公司的细节方面有些不同。那么泰州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供您了解。 一、泰州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1、核...


·分公司能付签合同的可能性有多大
      一,分公司能付签合同的可能性有多大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总公司设...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程序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程序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流程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包括: 1、要约收购义务豁免, 2、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 3、上市公司合并、分立审批, 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构成借壳上市的)行为审批。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按照标准...


·公司要孕妇主动离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公司要孕妇主动离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公司无故让孕妇主动离职的话是需要支付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该规定,公司要求职工离职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不予理会。如果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