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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能授权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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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强制执行能授权执行吗
  
  一、行政强制执行能授权执行吗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可以自己实施强制执行。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除以下情形外,行政强制执行不能委托: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行政强制执行词语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二、特征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
  
  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
  
  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
  
  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行政机关如放弃强制执行而与被执行人和解,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职责,即为失职。这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
  
  三、行政强制执行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单位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案中,作为我单位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代为陈述事实、提交申请强制执行的相关材料等与本次申请强制执行有关的事宜。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名):申请单位(盖章):年月日
  
  相关的强制执行还要通知这类被执行人,如拒不履行时,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行手段,维护我国社会的合法秩序。还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原因,书写相应的强制执行书,被执行者也可以提出异议,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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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外人名下的不动产属于被执行人所有,法院能否执行该不动产?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不动产,案外人书面认可该不动产实际属于被执行人的,法院可以采取执行措施。案外人否认该不动产属于被执行人,法院不能直接执行。经当事人提起诉讼或通过其他法律程序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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