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最新道路交通事故陕西赔偿项目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最新道路交通事故陕西赔偿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例、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据实结算。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费=误工的时间×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关于误工费的举证等欢迎来电咨询。
  
  3、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费=护理的人数×护理的时间×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的人数: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关于护理费的举证等欢迎来电咨询。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般为每日30至50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每日补助30元×住院天数
  
  6、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依据司法实践应当附有购买营养品的正式票据。视伤情的情况每日20至50元不等。
  
  7、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关于伤残赔偿金的举证欢迎来电咨询
  
  残疾赔偿金:可支配收入×年限×伤残等级
  
  8、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9、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1、被抚养人生活费=消费性支出×需要扶养年限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市被抚养人生活费=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18岁-被抚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被抚养人生活费=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岁-被抚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被抚养人生活费=(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年)÷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被抚养人生活费=(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年)÷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被抚养人生活费={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被抚养人生活费={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被抚养人生活费=(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年)÷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年)÷扶养义务的人数
  
  12、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赔偿是民事主体因其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等无形损害,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形式的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由于该项目的标准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予以确定,故可根据全国各地司法实践中一般在1到10万元之间
  
  14、交通事故财产直接损失
  
  交通事故财产直接损失是指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依据发票和合理性结算。
  
  15、车辆贬值损失
  
  车辆由于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坏,虽然经过修理,但其整体的安全性、操控性都有所下降,这样的就造成了其价值的减损。
  
  16、车辆停运损失费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残的情况下,可以赔偿的具体项目,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涉及到具体的赔偿数额,可以进行清算处理,如果对方拒不赔偿的,可以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摩托车驾照吊销后需要两年后才可以考c1驾驶证。
      摩托车驾照吊销后需要两年后才可以考c1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


·机动车辆普及化的今天,交通事故并不鲜见。大多交通事故都由公安
      机动车辆普及化的今天,交通事故并不鲜见。大多交通事故都由公安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验、检查等作出责任的划分,然后车祸的当事人往往就是根据这个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对半,伤者起诉车主怎么索赔?接下来我们为您做具体分析。 一、车祸责任对半如何赔偿 车祸责任对半用法律术语...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的费用主要如下: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的费用主要如下: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在强制险限额范围内不需要区分当事人的责任大小,一律由保险公司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


·车祸家人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车祸家人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


·在实践中,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买房、换房等与房屋交易
      在实践中,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买房、换房等与房屋交易有关的行为日益频繁。然而,在此过程中引发的一些交易纠纷也随之而来,如:二手房质量纠纷等。还是那句话,纠纷处理不当,自然会损害到当事人的利益,那么应该如何处理二手房质量纠纷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如何处理二手房质量...


·外地车牌肇事逃逸了有什么处罚?
      外地车牌肇事逃逸了有什么处罚?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


·关于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书也是要分类别的,有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的,今天我们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范文和格式,希望能够对您会有所帮助,也能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 一、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规定,交通事...


·购买新车要买划痕险吗?
       随着现在社会不断的发展,人们的经济条件也越来越好,好多家庭也购买了新做为代步工具,那么购买新车要买划痕险吗?购买新车不一定要买划痕险,划痕险一般是车损险的附加险,这是根据自己来决定的,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汽车可以买也可以不买划痕险。 划痕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即需...


·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汽车运输货物遭到损害的情况,这时我们可以
      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汽车运输货物遭到损害的情况,这时我们可以根据一些规定获取一定的赔偿。那么,我们究竟可以获取多少汽车运输损害赔偿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汽车运输损害赔偿的标准的相关知识。 一、汽车运输损害赔偿标准的认定: 《汽车货物运输规则》(1999年11月2日经中华人民...


·校车超载60将会如何处罚?
       为了方便,许多家长在孩子上下学的出行上都会选择让校车来接送。为了孩子们的生命安全,对校车的核定装载人数有所规定。校车只能乘坐45个人,但是有些学校的校车却搭载了60个人,造成校车超载。面对校车超载60人,交通部门将会进行怎样的处理? 校车超载处罚规则如下: 按照相关规定,校...


·公司无法交纳税务罚金是否可以补交
      公司无法交纳税务罚金是否可以补交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