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延误违约金多少才算是合法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工程延误违约金多少才算是合法的?
  
  
  只要不超守实际损失额的百分之三十都是属于合法的。
  
  
  第一个违约金的数额在工程开始之前就应该由双方商定好。如果双方在工程开工之前并没有商量违约金,那么就算是工程逾期了也是拿不到违约金的。违约金的金额一般不会比合同所规定的金额高。
  
  
  第二,违约金,它只是一种用来补救工人损失的措施,如果工程并没有延期,那么工程公司也就无需对工人支付违约金。
  
  
  第三点,合同中规定了需要支付给工人的正常报酬与违约金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违约金,它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其他的事物。法律规定的违约金叫做法定违约金。合同规定的违约金叫做约定违约金。只有在工程违约之后,工程方才会支付给员工违约金,当违约金的金额要高于工程给员工所造成的损失时,工程方可以请求减少违约金数额。攻城方一般是采取向仲裁机构仲裁以及请求人民法院的帮助这两种方法。
  
  
  一方拿到违约金之后仍然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继续完成自己的工作。
  
  
  一般的法律法规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应该是在合同总金额的0.1%到0.5%,不会超过30%。不过要看具体的情况,违约的情况不同,违约金的金额也就不同。一般建筑工程的合同延期,那么,违约金最高也就是在合同总价5%左右。普通工程一般都是在20%左右,不超过30%。
  
  
  二、相关法规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1、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综合上面所说的,违约金就是属于一方有违约的情形所要给的费用,但对于这笔费用的约定还有计算都是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同时一方申请违约的那么就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和相应的证据,因此,这样才能合法的申请到自己的赔偿。
  
  
  
  


·企业报工伤流程是什么
      出了工伤之后首先应当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可申请工伤赔偿。具体流程如下: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


·出国劳务需要什么手续?
      出国劳务需要什么手续? 工作是支撑我们在这个社会活下去的手段,我们需要通过劳动来换取报酬,用以支付生活所需的各种东西及服务。但由于人口的增长,可供我们选择的工作岗位越来越少,应聘的要求越来越高,许多人面临失业的状态。在这种状况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出国打工,因为相较于国内,国外的...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一、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1、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1)范畴不同:劳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2)前提不同: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劳动为前提,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动法律规范的...


·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期间,可以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样用人单位作为用工主体,同样也可以主动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那么可能就会涉及到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那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呢? 一、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纠纷的证据都有哪些
      对于劳动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处理,而若选择了诉讼的途径,就需要提供相关证据。那么,根据实践的经验看,有关劳动合同纠纷的证据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纠纷的证据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纠纷证据有哪些: 1、证明当...


·劳动合同变更转签是否该赔偿 有什么风险
      一、劳动合同变更转签是否该赔偿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转签劳动合同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通常需要将原劳动合同解除重新签订新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保留原劳动合同的工龄,仅仅是变更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公司把过了50岁的员工辞退掉是否违法
      一,公司把过了50岁的员工辞退掉是否违法劳动者到了50岁,其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职工退休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职工在一定的年龄之后不应当继续从事工作,而应该辞职的年龄。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干部、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条款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条款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条款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条款内容是劳动者严重的违反用人单位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此之外的话要想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的予以告知,或者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共同同意解...


·对工伤赔偿数额不服怎么办
      员工对工伤赔偿有意见,那么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不足差额或者少支付部分的。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鉴定到做鉴定需要多久出结果?
      很多人在工伤事故后会要求工作单位进行 赔偿,但是在追要赔偿金前,当事人必须申请工伤鉴定,然后再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很多人不知道工伤鉴定整个流程需要多长时间。那么,申请工伤鉴定到做鉴定需要多久出结果?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 一、工伤鉴定一般多久出结果 工伤鉴...


·职工工伤工资如何计算?
      职工工伤工资如何计算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故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与受伤前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