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划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划分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在夫妻之间与债权人利益之间寻找一种符合公平 正义的平衡点。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这一点上,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即: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从以下标准进行判断: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若夫妻间实行完全分别财产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参照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处理。既然属于夫妻共有的债务,那么夫妻两人对这样的债务均有偿还的义务。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一般是先用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如果债务属于一方的,则另一方并无偿还义务,不管是否离婚都可以拒绝为对方的债务负债。共同财产清偿之后,如果不够的话,则再由双方协商偿还,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处理。
  
  
  


·正规有法律效益的借条如何打
      正规有法律效益的借条如何打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


·夫妻离婚怎样承担银行债务?
      夫妻离婚怎样承担银行债务? 夫妻离婚怎样承担银行债务? 如果是离婚前借的,属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如果是离婚后借的属于个人债务,由一方负责偿还。 1、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一般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夫妻离婚,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2、当事人的离婚协...


·出他项权证后公积金中心多久放款?流程是什么?
      买房子贷款买,是现在很多人的选择,办理房屋贷款有很多种,当然我们要先去办理他项权利证,之后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房屋贷款,那么出他项权证后公积金中心多久放款?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是什么?这里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出他项权证后公积金中心多久放款?一般需要3...


·夫妻债权债务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夫妻债权债务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债券债务是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处理的到的事情,债权债务可以转让可以消除,也包括夫妻双方的关系。夫妻双方是可以相互转让债权债务使得双方更加合理的安排达到最大经济效益。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夫妻债权债务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夫妻债权债务约定协议书 男方...


·中学同学欠钱不还怎么办?
      中学同学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中学同学欠钱不还怎么办? 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然后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 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然不还钱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


·资产和负债及股东权益的关系是什么
      资产和负债及股东权益的关系是什么?资产也就是资金占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就是资金来源,从这个角度说,资产必定等于负债加所有者权益。所有的占用必定有来源作为支持。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其他综合收益、留存收益等,通常由股本(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含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


·债务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债务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是什么根据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确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


·债务追讨律师多少钱,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债务追讨律师多少钱,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很多人在债务追讨的过程中会选择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但是聘请律师肯定要支付律师一定的费用,那么当事人需要支付债务追讨律师多少钱呢?针对这个问题,师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一、债务追讨律师多...


·欠款纠纷怎么预防 发生欠款纠纷如何保护债权
      欠款纠纷怎么预防 发生欠款纠纷如何保护债权企业难免会有欠款的产生,产生了欠款并不是不利的事情,但如果发生了欠款纠纷,则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要注意预防。具体来讲,企业对于可能发生的欠款纠纷怎么预防呢?作为债权方,如果发生欠款纠纷企业如何保护债权才有效呢?对于这些问题,本...


·要是债务人欠钱不还犯罪吗
      债务人欠钱不还犯罪吗欠钱不还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报警的话,公安也只会建议到法院起诉,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构成犯罪。首先,可能构成诈骗罪,如果在借钱时主观方面就抱着不想归还的心理,客观上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借钱,数额较大就构成诈骗罪,在认...


·注册资本不到位借款利息可税前扣除?
      注册资本不到位借款利息可税前扣除?注册资本不到位,相当于注册资本的那部分的利息是不能所得税前列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