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德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德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为进一步规范征地工作,切实维护土地使用者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根据有关土地管理法律规定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鲁政发〔2004〕2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51号)精神,现就调整全市征地补偿标准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地年产值最低标准
  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县、市驻地以上城市规划区)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划分为三类,即德州市区每亩1600元,禹城市每亩1400元,其它县(市)每亩1200元。城市规划区外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均为每亩1000元。其它土地年产值最低标准参照同类别耕地年产值标准执行。
   二、征地补偿最低标准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外,在调整确定年产值标准的基础上,被征地类型为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低于年产值的16倍,被征地类型为其它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低于年产值的13倍。人均耕地0.2亩以下的可按法定上限30倍补偿;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可按法定最高补偿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均另行补偿。各县(市)要积极推行“区片综合价”制度,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不同区位、地类、条件,制定“区片综合价”,并报有权的上级行政机关同意后执行。原征地补偿遗留问题原则上按原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一)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房屋补偿标准,德州市区城市规划区之内的,按市政府有关拆迁补偿文件规定执行;县(市)城市规划区之内的,县(市)政府按其有关规定执行;市、县(市)城市规划区之外的,参照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其它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德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其它未列出的地面附着物参照《德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中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补偿的,按物价部门的评估价格确定补偿标准。
  (二)青苗补偿标准。种植一年两季作物的,青苗补偿按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的一季产值补偿;种植一年一季作物的,青苗补偿按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补偿。
  (三)抢种、抢建的各类地上附着物不纳入补偿范围。
   四、德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1 、房屋 德州市区城市规划区之内的,按市政府有关拆迁补偿文件规定执行;县(市)城市规划区之内的,县(市)政府有规定的,在不低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的前提下可按其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参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市、县(市)城市规划区之外的,参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房屋拆迁旧料按各有关规定执行。
  2 、围墙 砖墙 2.5米以上 75元/米 旧料归原主 2-2.5米 65元/米 2米以下 55元/米 坯墙 2.5米以上 40元/米 2.5米以下 35元/米
  3 、畜禽舍 砖混结构 70-80元/平方米 旧料归原主 简易结构 30-40元/平方米
  4 、迁坟 棺木、拾骨、骨灰盒 150元/座 包括迁葬工程费
  5、 温室 大棚 钢、砼骨架塑料薄膜顶(含附属屋) 25-35元/平方米 旧料归原主 简易塑料薄膜棚 10-20元/平方米
  6 、小桥 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 800-1000元/平方米 按桥面面积计算 石拱桥 800-1200元/平方米
  7、 涵洞 石盖板涵跨径1-2米 300-500元/米
  石拱涵跨径1-4米 800-1200元/米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1-2米 800-1200元/米 钢筋混凝土盖板涵跨径1.5-4米 1000-1400元/米
  8、 水井 手压井 120元/眼
  (1)补偿费包括开凿、用料及用工等包干费用。
  (2)废井按补偿标准的50%计算。
  (3)机井按井深分段计算。 下管井 180元/米 砖井 深5-10米,直径1.5米 2000元/眼 深10-20米,直径≥2.5米 4000元/眼 机井 深20-50米 150-180元/米 深50-100米 200-230元/米 深100-250米 260-280元/米 深250米以下 300-330元/米
  9 、乔木 幼树、胸径小于3cm 2元/棵 树归原主。特种用途材补偿价格另议。 胸径5-10cm 25元/棵 胸径10-20cm 40元/棵 成材树胸径大于20cm 45元/棵
  10 、果树 苗木 2元/棵 果树包括:苹果、梨、桃、杏、枣、葡萄等树种,树归原主。 幼龄期(未结果) 30元/棵 初果期 180元/棵 盛果期 250元/棵 衰老期 150元/棵
  葡萄 幼龄期 (未结果) 5元/棵 初果期 10-20元/棵 盛果期 20-30元/棵
  11 、灌木 一年生 2元/墩 多年生 3元/墩
  12 、电力通讯线路 低压线路或通讯广播线路 1000元/杆 包括线杆、电线等材料损失、迁建工费。
  13 、砖瓦窑 18—32门轮窑 8000元/门 包括烟囱及烘干室。 老式土窑 10000-20000元/座
  14 、苗圃 杨、柳、桐树类 3000元/亩 树归原主,补偿费为移栽及损失费。 松、柏类及 其它观赏、经济树种 4000-5000元/亩
  15、 塘 鱼塘 5000-6000元/亩 土石方工程及鱼苗损失费 藕塘 3000-4000元/亩 土石方工程及藕秧损失费
   五、德州市区征地区片综合价标准
  德州市区划分为四个征地补偿区域,征地区片综合价按下述标准执行:
  Ⅰ区,即市中心区。其范围为东、南至岔河,西至津浦铁路,北至北园路,区片综合价最低每亩3.4万元。
  Ⅱ区,即铁西区。包括津浦京沪铁路以西城市规划区范围,区片综合价最低每亩3.0万元。 Ⅲ区,分为三片。
  Ⅲ1:东至京福高速公路,南至沟盘河水库,西至岔河,北至京福高速公路北连接线;
  Ⅲ2:东至岔河,南至北园路,西至津浦铁路,北至京福高速公路北连接线;
  Ⅲ3:东至津浦铁路,南至德石铁路,西至运河,北至城市规划区边界。区片综合价每亩最低2.3万元。
  Ⅳ区,即其它区域。为以上区域外的范围,区片综合价最低每亩2万元。
  上述内容就是对德州市征地补偿标准问题的相关解答,从上文中我们可以看出,德州市将征地的区域进行了划分,不同的区域给予不同的报价,而对于青苗费以及土地附着物是给出了统一的规定,但是抢种,抢建的项目是不会补偿的。


·外贸代理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 其实在生活当中,如果签订外
      外贸代理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 其实在生活当中,如果签订外贸代理合同以后发生了合同纠纷的话,其中最麻烦的一个问题就是法院管辖地的确定。由于涉及到外商,所以可能双方适用的一些法律问题都是不一样的。在我国的法规当中,其实对于外贸代理合同纠纷的管辖也有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


·在农村分家后原土地使用证能分吗
      在农村分家后原土地使用证能分吗?1、原土地使用证是不能分割的,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以家庭即一户为单位,经向人民政府申请,审核,批准后,合法取得拥有...


·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怎么办?
      一、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怎么办? 有房产证就可以过户的,至于没有土地证,可以补办,国土证过户很便宜的,主要看土地的性质 (划拨地或出让地),如果是划拨地则需补齐划拨地面积地价(评估价×划拨地面积×20%)。 补办土地证的程序及办事所需要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如下: 1、...


·仙游盖尾征地受保障的农民年龄如何划分?
      仙游盖尾征地受保障的农民年龄如何划分? 一、仙游盖尾征地农民年龄如何划分? 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为时点,将被征地农民划分为下列三个年龄段:未满16周岁(未成年年龄段);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劳动年龄段);60周岁以上(养老年龄段)。 二、仙游盖尾征地保障农民的居住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范围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范围是什么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


·广东阳春征地补偿新标准
      广东阳春征地补偿新标准经济建设的发展对土地使用要求变大,而很多地方在征收土地的同时都会对原有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补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而且因为各地经济的发展不同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广东阳春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广东省...


·国家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各是多少
      国家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1...


·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包含哪些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


·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据悉,《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什么意思?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意思是: 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


·北京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情形?
      北京农村宅基地房屋,也就是北京的一些农户或者是个人私自占有和利用的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用来作为住宅的房屋,而这一类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情形有哪些是很多北京市民关新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北京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情形。 一、农村宅基地房屋定义 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