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福利费 应付职工薪酬是包含关系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说到应付职工薪酬这个问题,一直以来是众多劳动者最关心的话题,毕竟这是和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那么,福利费应付职工薪酬是包含关系吗?应付职工薪酬包含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福利费 应付职工薪酬是包含关吗?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职工福利费属于职工薪酬,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进行核算。
   二、应付职工薪酬包含哪些内容?
  1、国家给各单位提供的基本建设投资费用。企业的基本建设投资中,一般都包括了与职工基本生活有关的必要的非生产性建设投资费用;
  2、企业设有职工福利基金;
  3、以企业的管理费中开支一部分福利费用;
  4、从工会经费中开支一部分职工福利费用;
  5、职工福利设施本身的收入,例如:职工电影院(场),溜冰场、俱乐部和职工业余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等活动的收费,都可以积累一部分用于有计划地新建、扩建或修建职工集体文化福利设施;
  6、企业基金、利润留成或税后留利中提取一部分用作职工福利基金
  综上所述,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不难发现福利费应付职工薪酬是包含关系,而且,应付职工薪酬中的福利费的种类是比较多的,包括企业设有职工福利基金以及职工福利设施本身的收入等等,这些都是属于福利费的基本的范畴


·工伤认定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一定要知道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此时可以受理并做出工伤认定结果的部门只能是各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而在申请认定的时候也会涉及到具体的程序,那工伤认定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 一)、申报 1、单位申报员工发生伤(亡)...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一般有以下方式: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3、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除了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外,均可向单位索要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提前辞...


·劳动合同到期过一个多月后解除合法吗?
      劳动合同到期过一个多月后解除合法吗?是不合法的,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


·一、与患病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一、与患病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员工在医疗期间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


·一、在校生能不能签劳动合同?
      一、在校生能不能签劳动合同? 可以。 1、《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者,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或者“未毕业大学生,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诸如此类的条款。 2、根据《劳动法》规定,年满16周岁就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业年龄,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并不必然就是《劳动法》排除适...


·工程质保金退还多少的规定是什么?
       众所周知,一般工程都需要有质保金为其担保,以确保工程按质按量的完成,同时也为了工程所可能引发的经济纠纷等提供了保证。当工程完成时,质保金则需退还。那么工程质保金退还多少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参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工程质保金退还多少的规...


·没住院误工费可以索要吗?
      没住院误工费可以索要吗 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


·不履行合同的后果,员工不履行合同义务,需要负什么责任?
      不履行合同的后果,员工不履行合同义务,需要负什么责任? 一、合同的定义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一种发生民法上效果的合意。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的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


·一、私人老板没签订劳动合同欠工资怎么办?
      一、私人老板没签订劳动合同欠工资怎么办? 1、拖欠工资怎么办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


·工厂倒闭跑路找收债公司可以吗
      工厂倒闭跑路找收债公司可以吗 一、具体讨债方法 工厂倒闭关门了,用人单位非法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


·辞退员工补偿按工资算奖金包括在内吗
      辞退员工补偿按工资算奖金包括在内吗?包括在内的;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经济补偿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