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房产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房产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合同违约金的比例,合同违约金以当事人约定为主,可以约定具体数额,也可以约定计算方法,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减少或增加。如果是定金合同,约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房产合同违约金比例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如果发生纠纷,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或者增加。或者致电热线,他们用专业的知识来为您出谋划策。作为普通老百姓的我们,虽不学法律,但也要对日常常用到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才能保障自己的生活与财产不被侵犯。
  
  
  


·租客不搬离如何强制驱离遇到房租到期了租客不肯搬离的现象
      租客不搬离如何强制驱离遇到房租到期了租客不肯搬离的现象,房东应这样做:1、告知其在一个合理期限内(如3天)搬离并交清房款,否则向法院起诉。2、如在告知期限内未搬离,到法院立案庭起诉,并请求诉前财产保全,由法院查封存在房内的货物。3、起诉还房款、迟延给付房款的同期银行利息、搬离租屋...


·贷款购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如今在只有首付款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购买到房产的。此时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从而获得剩余的房款,不过这种情况下房产是被抵押在银行的,只有按照约定还清了放贷之后才能获得房产完整的所有权。而在贷款购房的时候也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贷款购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农村房屋买卖手续是怎么样的?
      回到农村可以发现,农村的房屋不再是以前那种单调没有特色的平民房屋,而是一些高至五六层的楼房。因为农村的土地资源丰富,所以很多人利用这个资源建起了楼房,很多楼房建好了都会进行出租和售卖。那么农村房屋买卖的手续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 农村房屋买卖的手续是怎样的 买卖双方...


·一、离婚的人能按揭买房吗?
      一、离婚的人能按揭买房吗?对于离婚后是否可以贷款买房,其实夫妻离婚与贷款买房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法律上并没有相应的规定。而是很多银行为了避免“假离婚买房”的情况出现,出台政策,对于离婚人士申请首套房贷的,尽管其离婚之后无房产,在审核时,必须是在离婚1年以上才能放贷或规定需离婚3个月...


·上海过高的房价是居民在购房的时候需要考量的一个因素,如果已经
      上海过高的房价是居民在购房的时候需要考量的一个因素,如果已经选择好了合适的房源的话,那么一定要知道,在买房的时候不仅仅是需要购房者交纳首付的。除了首付以外,还有一些计划性的支出,就是涉及到我国政府规定的房地产税和其他的一些费用。那么,在我国上海买房子叫什么税费呢? 一、在我国上...


·二手房买卖的陷阱都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的陷阱都有哪些 1、产权状况陷阱。2、房屋类型陷阱。3、合同签订人陷阱。4、模糊付款方式陷阱。 二、二手房买卖陷阱怎样避免 1、买卖合同签订前,应至房屋所在区域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状况调查,了解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如果事先未引起重视,到办理产权过...


·新婚姻法回迁房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婚姻中的财产除了显而易见的财产,还有很多不动产,这些不动产在离婚时往往最容易引起争议,特别是离婚因为房产引起的争议十分常见,由此我国《民法典》对于离婚时的房产进行了详细规定,但是现在很多地方都有回迁房,虽然《民法典...


·为什么父母去世无法继承房产
      为什么父母去世无法继承房产 一、为什么父母去世无法继承房产 如果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未将房产赠予子女,那么在其去世后,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父母的其他亲属参与瓜分,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有两种继承方式,分别是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那么,在被继承人死亡...


·接收二手房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接收二手房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新房的产权过户通常由开发商统一办理,交房时一般不存在纠葛,购房者只需细致检查,收集好各种凭证即可。而二手房交易由于原有房屋的产权文件、房屋内各项设备都存在于原权利人手中,情况相对比较复杂,如果遇到某些房产中介公司不专业或不负责,往往会导致售后服务项...


·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


·老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老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规定是什么?老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规定是如下所述:(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