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房合同一年中途毁约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租房合同一年中途毁约怎么办?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按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在合同剩余期间无法出租而导致的租金收益损失。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二、房屋租赁出租人的权利有哪些?1、 按约定收取租金,获得使用租赁物所产生的收益的权利。相对应承租人有按时支付租金的义务,承租人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相对应,承租人转租房屋应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按约定收回租赁物及其他权利。相对应承租人有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因承租人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综上所述,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一年租期内,一方发生毁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中往往会约定付三押一,如果租客中途违约,押金由房东收取。而房东违约,提前收回房屋,需要给租客双倍押金,这个押金标准就是一个月租金。
  
  
  


·开发商出售商品房的,不仅仅是出售一个房屋,此时包括房屋内必要
      开发商出售商品房的,不仅仅是出售一个房屋,此时包括房屋内必要的设施如水管电线、门窗等等,也是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做好,之后一起交付给购房者。而对于房屋内的不同设施,我国规定的保修期限不同。那究竟房屋的保修期一般是多长呢?下面我们一起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屋的保修期一般是多长 房屋的...


·房产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现在房屋抵押已经普遍存在于房地产销售行业,也是公司企业借贷的重要方式。但是房屋抵押由于涉及大宗财产,因此房屋抵押登记有很多内容需要注意,那么房产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详细内容,律师3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房产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根据《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抵...


·房子合同签的一年,没到时间可以退押金吗?
      房子合同签的一年,没到时间可以退押金吗? 一、房子合同签的一年,没到时间可以退押金吗 提前退租,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如果承租方因个人原因造成房屋设...


·离婚房产分配法律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离婚一般情况下都是双方的意思表示,当然也有一方坚持要离婚的情况,如果双方对离婚达成了一致,那么接下来需要考虑的就是房产等财产的分配问题了,我国相关法律对此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很多人想要知道离婚房产分配法律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


·怎么计算房屋拆迁补偿
      怎么计算房屋拆迁补偿因公共需要或旅游开发,而要对房屋所有人的房屋进行拆迁的,必须要先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不然的话是不能开展拆迁工作的。至于怎么计算房屋拆迁补偿,这就与被拆迁人的利益密切相关了。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


·现实中,如果购房人在支付了首付款后又希望解除买卖合同,为了避
      现实中,如果购房人在支付了首付款后又希望解除买卖合同,为了避免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就必须了解该如何退房的方方面面。那么,具体而言,首付款支付后要如何退房呢,换句话讲,交了首付后应该如何退房呢?对于这个问题,下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首付款支付后要如何退房 如果购房人是因为不可抗力...


·旧城改造拆迁营业房,能赔偿同面积的商铺吗?
      一、旧城改造拆迁营业房,能赔偿同面积的商铺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旧城改造中对营业房进行拆迁的,被拆迁人是可以获得同等面积商铺的,被拆迁人选择产权置换的补偿方式。商铺所有权人和承租人都应当获得补偿,所有权人的补偿包括对商铺估价补偿,商铺出租的租金损失的补偿...


·夫妻协议离婚房产怎么过户手续材料有哪些?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闪婚闪离已成为现代家庭中不可忽视的现象,因三观不合等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选择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通常会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那么根据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夫妻协议离婚房产怎么过户手续材料有哪些?在过户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


·赠送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赠送的房子可以收回吗?赠送的房子不可以收回,但是具体的还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进行一定的区别对待,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够进行一定的撤回的,因为我们国家规定,房屋说如果过户的话,那么就意味着所有权已经完全转移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


·小产权房买卖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小产权房就是指农民自己在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它在市场中其实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它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如果你要买卖小产权房,一定要格外的小心。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小产权房买卖应注意的相关事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一、租房合同丢失房租退不回来怎么办?
      一、租房合同丢失房租退不回来怎么办? 租房合同丢失房租退不回来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诉讼解决。 按照《担保法》第63条,这些现金属于质押。 虽然你丢失了押金收据,但房东说没有原收据就不退,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要你没有违约的情况,按照《担保法》第71条,房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