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承开始的时间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继承开始的时间

  
    

  
    (一)生理死亡时间的确定

  
    

  
    生理死亡又称为自然死亡,一般以呼吸停止和心脏搏动停止为生理死亡的时间。具体继承开始的时间按照下列情况确定:

  
    

  
    1.以医院死亡证书中记载的死亡时间为准;

  
    

  
    2.以户籍注册登记中的记载为准;

  
    

  
    3.死亡证书与户籍登记记载不一致的,应以死亡证书记载的时间为准;

  
    

  
    4.继承人对死亡时间有争议的,应以人民法院查证的时间为准。

  
    

    宣告死亡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人民法院经过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制度。条件:

  
    

  
    1.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

  
    

  
    2.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其顺序: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

  
    

  
    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有其他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3.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判。公告期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经过

  
    

  
    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无生存可能的,公告期为3个月。

  
    

   互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的,其死亡时间的确定,三种立法例:

  
    

  
    1.死亡在后和死亡在先相结合的推定制。罗马法:数人同时遇难而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成熟子女后于父母死亡,未成熟子女先于父母死亡。

  
    

  
    2.同时死亡推定制。如果不能证明多数人死亡的先后顺序,得推定其同时死亡。

  
    

  
    3.死亡在后推定制(生存推定制)15岁以下,长辈后死;60岁以上,晚辈后死;5——60岁,相差不超过1岁,男性后死性别相同,则少的后死。

  
    

  
    我国继承法意见中采用了死亡在先和同时死亡相结合的推定制,《意见》第 7条规定,互有继承权的几个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的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有他们各自的继承人继承。对没有法定继承人的死亡人和长辈的死亡人实行死亡在先。对同辈的死亡人实行同时死亡推定制。


·遗产分割的原则
      在分割遗产时,各继承人除严格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养老育幼、优先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提倡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外,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


·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几种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关于遗产分割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


·丧葬礼金的性质认定及分割原则
      丧葬礼金并非遗产,且存在返还的可能性,在分割时就不应再适用继承法的规定。具体分割时,应当把握以下程序和原则:一是协商处理原则。首先应由近亲属之间协商处理,或者当地有风俗习惯的,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协商处理。二是确定礼金来源。丧葬礼金的给付具有非常浓郁的人情因素,其来源非常广泛,既有死...


·遗产分割的方式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关于遗产分割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


·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哪些?
      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死亡是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遗产按什么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确定遗产的范围应注意什么问题?
      在确定遗产的范围时,我们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第一,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第二,要...


·大陆人民如何办理台湾地区的遗产?
      

    1、继承台湾遗产时,应申报遗产税
 
  大陆地区人民继承台湾地区人民之遗产,被继承人死亡遗有财产者,纳税义务人应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国税局办理遗产税申报。
 
...


·遗产的接受与放弃
          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依据该条的立法精神,继承遗产的接受和放弃应当掌握以下两个问题:
   ...


·承租公房是否属于可继承?
      承租的公有房不属于遗产。所有权属于国家,只能由政府授权的机构作为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共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事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


·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开始的时间
    
    (一)生理死亡时间的确定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