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出现交通事故后,需要立刻向交警部门报案,并等待交警前来处理,而处理的核心内容就是责任的认定。虽然,责任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但是基本的判定原则标准还是有的。并且不同的地区,交通具体细则上会有一点不同,在此的我们为您介绍北京市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供您参考。
  
  责任确定的细则和具体标准,可有省级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则制定。
  
  (一)一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北京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
  
  1、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当事人驾驶车辆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事故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
  
  4、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刮撞行人的;
  
  5、当事人驾驶车辆刮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6、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7、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发生遗洒、飘散,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8、当事人驾驶车辆倒车时,与车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9、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1、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一方过错下的全部责任和双方过错下的同等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情形的,为同等责任:
  
  1、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
  
  2、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3、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没有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一方先行的;
  
  4、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5、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一方先行的;
  
  6、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7、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8、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9、机动车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0、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窄桥、陡坡、弯道、隧道时超车的;
  
  11、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12、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的车辆先行的; 1
  
  13、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的;
  
  14、机动车溜车的;
  
  15、机动车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16、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的;
  
  17、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相信看到上面的内容,您已经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有了简单的了解,由衷希望上述内容能对您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当然最重要的是在驾驶车辆时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不正常超车,载物等行为,维护自身人身财产安全是每个驾驶员应当并且必须追求的标准。如果您想要了解道路交通事故其他更多责任确定细则,请联系的在线律师,我们将会为您做详细解释。
  
  


·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


·一、上下班路上交通事故误工费谁支付?
      一、上下班路上交通事故误工费谁支付? 上下班路上遇到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误工费应当由事故的责任方进行支付。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上下班时间车祸误工费怎么赔偿工时间根据...


·强迫交易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强迫交易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构成强迫交易罪的情形有如下:1、强买强卖商品的;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4、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5、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二、如何理解强迫交易行为“情节特别...


·内蒙古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内蒙古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内蒙古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计算: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


·交通事故中跳车死亡会赔偿吗?
      交通事故中跳车死亡会赔偿吗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而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法律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


·对于机动车车主来讲,在购买汽车的同时就要按照规定
      对于机动车车主来讲,在购买汽车的同时就要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具体的保费根据机动车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而此时他们关心的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机动车交强险有效期是多久?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机动车交强险有效期是多久1、直接查看汽车右侧风挡的强制险贴,在贴的背面,也就是在驾...


·开车撞死人全责要坐牢吗
      是需要坐牢的。肇事撞死人触犯的是刑法,侵犯的不只是受害人的利益,还有公众利益。撞死人无论民事赔偿多少,刑事责任都是要追究的,不过在量刑上,每个案件具体案情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


·人保车险人伤误工费的规定?
      人保车险人伤误工费的规定有哪些误工费标准:前提:女大于等于18小于等于55 男大于等于18小于等于60(审核年龄)(1)有工作的伤者提供材料:A、需提供出险前后三个月,财务部门出具的工资表,并加盖财务章,一般工资包含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税收等,加盖公司公章原则上不允许,需上报。B...


·交通事故小孩抚养费标准
      因交通事导致的人身伤害损害赔偿案件中,现实生活中受伤害方因致害导致伤残或者死亡,其下有未成年子女等,出于对未成年人以后生活来源的考虑,赔偿金里面就会包括其抚养费,那么,交通事故小孩抚养费标准有多少?下面就让我们向您来具体介绍一下吧。 人身损害赔偿中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1...


·交通事故护理费要怎么赔
      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在住院治疗期间,可能需要由专人对伤者进行生活上的护理,由此在日后的赔偿项目中就包括了护理费的赔偿。那您知道这个交通事故护理费要怎么赔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护理费要怎么赔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


·关于违章了去哪里交罚款?
       对于很多新手司机来说,违章是比较常见的事情,一个驾驶证有十二分,扣满了分数,驾驶证就依法被吊销了。那么关于违章了去哪里交罚款?一般可以到车管所或者是交警队缴纳,也可以网上缴纳,下载交管的软件。输入车牌的号码,以及发动机号等就可以缴费了。 一、违章了去哪里交罚款 下载交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